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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楚雄市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2-07-01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金沙江流域禁渔期,龙川江是否可以休闲钓鱼。贵局之前发布的公告,目前尚未有其他相关文件明确的规定。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2-07-0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云农通告〔2021〕第28号)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楚农通〔2022〕11号)相关规定:金沙江干流,龙川江、渔泡江等主要支流,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外,禁止垂钓。网上查询可以登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s://nync.yn.gov.cn/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cxz.gov.cn/。
  二、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 (楚农通〔2022〕11号)“在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允许垂钓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从事垂钓的个人,应当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泊管理局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应包含垂钓时间、地点、钓法、钓饵等信息”的规定,在垂钓前应到允许垂钓地所在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湖泊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联系电话、年龄、住址、垂钓地点、垂钓时间、所用钓具、所用钓法、所用钓饵及渔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等。具体事宜请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三、目前楚雄州暂未在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含金沙江、龙川江、渔泡江)划定休闲垂钓区。
  对违规垂钓行为,欢迎网民朋友监督举报。举报电话:渔政0878-3121615,公安110,市场监管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