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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5-0321004
  • 公开目录:规划计划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18时08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2025年楚雄州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楚雄州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25年,全州畜牧兽医工作始终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突出生猪生产,稳定基础产能;进一步提升楚雄州畜牧业发展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按照“稳生猪、强牛羊禽”思路,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稳产保供基础,推动我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稳固产业发展基础

有效应对生猪产能调整,牛羊价格低迷的形势,稳定基础产能,做好生产引导和技术培训,促进效益回升,防止产能断崖式下滑,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畜禽品种养殖。

1.有序调控生猪产能。落实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加强监测预警,能繁母猪存栏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生猪备案规模养殖场数量保持在470个以上。实施好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扩大良种猪覆盖面,提升生产设施水平。引导养殖场户与大型猪企建立利益合作关系,鼓励发展代养场。

2.稳定肉牛奶牛生产。强化财政金融等支持,落实好《云南省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云南省推进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楚雄州加快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切实发挥奖补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严格肉牛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继续实施好牧区良种补贴和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

3.加强生产经营风险防范。保持用地、环保、金融等长效性政策稳定,防止简单化抽贷断贷限贷和“一刀切”禁养限养。建立规模养殖场经营风险定期摸排机制,定期对其资金链、饲草料收储、收益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重点关注大型猪企、肉牛、奶牛等负债率较高的企业经营风险,做好预警和指导,防范金融风险。

4.强化统计监测和预警引导。完善生猪统计监测,提高数据准确性,扩大牛羊生产和市场监测覆盖面,提高数据代表性,建立健全饲草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制度。抓好规模场的备案管理和监测,应备尽备。提高数据质量,抓好监测场、户、村的数据报送,重点核实新增、新减、生产数据异常变动等情况,避免缺报、漏报、虚报。推进监测监管一体化,完成全国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赋码,打通饲料、养殖、检疫、屠宰等产业链数据。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用好新媒体等方便快捷的渠道,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

二、确保动物疫情平稳

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治理水平,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落细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措施,抓好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常见病防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5.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和“先打后补”改革。制定实施强制免疫方案,抓好春秋“两防”,做好免疫效果评估。根据省厅安排部署,继续坚持全省范围区域净化的布病防控策略,督促落实有关防疫要求。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改革,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6.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实施动物疫病监测流调计划,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和外来病监测调查,及时掌握病原变异和传入情况,做好防控技术和物资研发储备。加强牲畜血吸虫病监测防治,巩固传播阻断成果。坚持开展包村包场排查和入场采样检测,实行疫情快报、周报和月报制度。

7.提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汛期、冬春两季动物疫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强化应急队伍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动物防疫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及时规范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8.强化动物疫病净化和区域化管理。聚焦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和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全面开展净化场、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创建,完善管理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强化跟踪评估和动态管理。落实屠宰环节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要求,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推进西南区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落实动物防疫、检疫监督、调运监管、屠宰管理工作要求,强化联防联控、联合执法、产销衔接和信息共享。

9.推进动物检疫体系化提升。严格落实指定通道、检疫申报、证章标志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化动物检疫与农业综合执法协作。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实现无纸化出证全覆盖,加强畜禽标识信息化管理,完善数据自动纠错和智能预警。开展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10.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完善无害化处理信息系统建设,督促落实无害化补助资金兑付,全面提升全州无害化处理能效。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绿色环保发展,聚焦提质降本增效,加强本地饲草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养殖设施设备配套,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促进畜禽养殖向畜产品加工延伸,提高畜产品供应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11.推进饲料资源开源节粮。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坚持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适配发展,推广低蛋白日粮饲喂技术和饲料精细加工技术。挖掘非粮饲料资源,丰富饲料粮替代资源供给,加快地源性饲料资源发酵、酶解等提效加工利用,支持发酵饲料推广应用,加大秸秆、糟渣等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力度。推广尿素等非蛋白氮饲料化利用,探索饲草存储加工技术高效保存营养利用途径。配合开展全国地源性特色饲料资源调查,配合健全饲料资源基础数据库。

12.推动草畜配套发展。推动饲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合理拓展饲草生产空间。实施粮改饲、苜蓿发展行动、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等项目,支持饲草棚、青贮窖等饲草料收储加工设施设备建设,加强饲草生产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放牧、半舍饲和舍饲模式,支持圈舍建设、饲草料加工、饲喂和疫病防控等设施设备,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养殖。加强饲草产业统计监测调查、供需情况和形势研判工作。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通过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保护草原生态,提高农牧民收入,转变草牧业生产方式。

13.加快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兽药二维码追溯、兽药使用记录、兽用处方药管理、兽药休药期等制度,建立实施养殖场(户)“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和宣传培训,力争实现30%以上规模养殖场参与减抗的行动目标。

14.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补齐补强粪污处理中的短板弱项,遴选粪肥还田典型案例。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测评估。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设施设备提升行动,分类指导加强粪污处理设施的装备配套和运行管理。研究谋划协同推进畜禽粪污利用与减排降碳,解决中小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足和规模养殖场气体排放等问题。

四、促进安全发展

围绕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安全,抓好生产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推动畜牧业安全发展。

15.强化饲料监管。继续开展饲料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实施饲料标签专项检查。以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开展企业生产经营规范落实情况抽查。

16.强化兽药监管。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抽检。开展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重点规范兽药网络销售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未经批准上市销售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生产销售贴牌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兽用精麻药品生产经营监管,防止兽用精麻药品用于非法用途。

17.开展牛羊“瘦肉精”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查处态势,加大日常巡查与监督监察力度,联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安机关强化检打联动,持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电话等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线索,主动处置线索。

18.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严格贯彻《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针对省内偏远及交通不便农村地区,规范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继续开展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行动。对已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范持续有效执行。鼓励引导更多生猪屠宰企业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提升整体行业水平。强化牛羊禽集中屠宰统计监测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推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电子出证,提高工作效率与监管效能。开展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重处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19.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持续开展畜牧兽医行业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培训和宣传,指导主体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设施设备,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防范指导,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和沼气设施安全防范宣传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化服务等工作,广泛宣传《云南省畜禽粪污收集池设计建设运营安全技术导则(试行)》,加强安全建设维护和使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指导。

20.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洪水、冰冻、雪灾等灾害,加强预警和灾情调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做好饲草料储备、畜禽饲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处理、畜产品产销衔接,灾害发生后及时进行灾情统计、申请补助。做好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定期查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五、强化保障支持

坚持规划引领、政策保障、项目支撑,加强畜牧业科技支撑,提高畜牧业设施化水平,强化兽医人才和队伍建设,做好舆情的监测和应对,推动畜牧兽医事业高质量发展。

21.强化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十五五”畜牧业发展,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谋划一批畜牧业提档升级重点项目。加强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及时推动新修订、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条例和政策性文件落实。

22.加强项目跟踪问效。紧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牧区良种补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苜蓿发展行动等7个畜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

23.服务好重大项目建设。抓好奶牛产业集群项目的技术服务、项目管理和实施推进,发挥好集群带动效应。抓好在建项目服务保障,对畜牧业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摸排,形成清单,及时跟踪,每月调度进展;对存在困难的项目,要主动过问,为企业纾困解难,确保项目及时完工。抓好开工项目建设落地,推动在建项目按期建设。

24.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畜牧兽医行业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支持畜禽和饲草料新品种、新品系、新技术、新标准研发。充分发挥州县两级畜牧相关产业体系专家作用,及时跟踪行业科技发展动态,研究提出决策建议。发挥专家工作站、试验站推广功能,推广高效、科学的饲养管理技术,促进畜禽养殖快速发展。探索建立畜牧业设施化率评估体系,推动更多先进适用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25.强化畜牧兽医体系建设。优化考务服务,组织开展2025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推广应用电子证照。规范动物诊疗行为,加强动物诊疗活动日常监管,指导执业兽医依法依规从业。促进兽医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检测能力,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动物检疫员、家畜繁殖员技能竞赛。加强统计员和官方兽医业务培训,提升畜禽生产统计监测能力以及动物疫病防治、动物卫生监督能力。

26.提高舆情风险防范能力。围绕生产形势、质量安全、动物疫情、动物检疫、私屠滥宰、粪污收集池等热点敏感问题,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信息核实,做好舆情处置。果断处置不实报道、恶意炒作、造谣传谣等不良舆情,防止对产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27.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守正创新,突出担当作为,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气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