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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3-1020007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09时46分
  • 标题:生产经营农产品时,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超标,或者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生产经营农产品时,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超标,或者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或者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质量安全规定的,将会受到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