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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3-1007022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16时08分
  • 标题: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农复〔2023〕7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楚农复〔2023〕72号

 

吴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空心村’向‘中心村’转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空心村”问题是中国农村面临的一个日益严峻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5月23日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为推进农村“空心村”向“中心村”转变提供了坚强后盾。

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空心村”向“中心村”转变,不断提高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一)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州农业农村局将聚焦“1+8+2”农业产业体系,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高质量推进优质高原粳稻、高端蔬菜、精品花卉、现代种业、植物蛋白、食用菌、畜牧业、特色水果、现代烟草、中药材“十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争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土地租赁、吸纳务工、订单收购、入股份分红等模式带动农民增收,推动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资产收益等方式使农民嵌入产业链条分享更多收益,做到特色产业到户、利益联结到户、金融支持到户,实现主体盈利、产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州农业农村局将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种模式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推动村级资产资本化、权益股份化、经济发展市场化,力争2023年全州村集体经济年平均收入达10万元以上,提升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稳步推进土地延包试点。州农业农村局将认真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逐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统筹抓好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权利内容及其分置的实现形式。健全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规范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强化部门协同,做到全面受理、高效审批,切实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四)创新农业农村投入机制。州农业农村局将强化“一把手”抓项目资金争取的责任,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动落实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破解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问题。落实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提标、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政策,稳步扩大水稻、玉米、小麦、生猪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鼓励县级因地制宜积极实施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农民增收致富保驾护航。

(五)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州农业农村局将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建强乡土人才队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队伍,每年新培养高素质农民2500人以上,每个村每年重点培养3至5个致富带头人。

(六)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紧紧围绕全州两带(水网示范带、交通主干道示范带)、三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旅游村)、十区(各县市1个示范区)、多点(全州12419个自然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总体布局,优化完善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突出“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各县市职责、任务和主攻方向,全力抓好厕所革命、两污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整体面貌和生活品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继彪 0878-312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