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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3-1007012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15时14分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农复〔2023〕73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3〕73号

 

农工党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家风建设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乡风文明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行动”和“十百千万”工程,楚雄州理论宣讲 “一十百千”工程成为全省知名宣讲工作品牌,全州1105个村(社区)和15038个村(居)民小组完成新一轮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把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全州累计创建成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699个(其中镇80个,村619个);评选出州级文明家庭99户,省级文明家庭15户,全国文明家庭1户,移风易俗群众满意率为99.17%。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家风建设促进乡村社会治理,州农业农村局结合楚雄州实际,联合相关部门牵头草拟出台了《楚雄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部门职能职责,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的长效机制,切实推进解决农村家风建设、文明乡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开展整改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乡村的稳定与善治,关乎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我州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有效平台载体,妥善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乡村治理中的显著优势,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引导力、号召力,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规范村级组织机构挂牌和证明事项,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采取农民夜校、院坝会、火塘会等多种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形式,在乡村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广应用清单制、积分制等治理方式,强化典型引领、试点示范,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三)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要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改善农村政治生态和治安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维持稳定安宁的社会秩序。持续抓好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止出现聚集性疫情。

(四)健全协同推进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乡村治理工作协同运行机制。按照《楚雄州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对全州乡村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继彪 0878-312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