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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3-1007007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7日 15时01分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楚农复〔2023〕74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3〕74号

 

李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于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楚雄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2018—2020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全面推进,全州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升级。2021年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会、2022年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相继在楚雄召开,牟定县“‘全域发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大提升”经验在全国推广,姚安县被评为首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楚雄州作为全国20个、全省唯一1个州市成功申报全国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州市。全州共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0个、绿美村庄8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14个,州级精品示范乡镇18个、精品示范村庄191个、生态宜居美丽示范乡村2153个。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我们将积极采纳你的意见建议,锚定把楚雄打造成为全省最干净城乡的目标,充分吸收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探索出一条具有楚雄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之路。

(一)持续加强村容村貌整体提升。一是加大力度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二是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结合国土山川绿化行动,持续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流湖泊、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三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建立完善村庄清扫保洁制度,持续推行卫生洁净日、支部宣传日、挂牌督战日、指挥调度日“四个日”制度,指导自然村(组)建立完善村庄卫生保洁制度,定期组织农户清扫村内户外道路、活动场所、沟渠水塘、卫生死角等,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二)着力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村。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目标,强化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优化工作方法,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州、县市财政预算安排一定资金,对标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千万工程”经验,在全州10县市打造一批精品示范村(初步考虑每个县市集中力量打造不少于3个精品示范村),把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庭院、乡村旅游等融入示范村,强化运行管理,大力探索发展美丽经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努力把楚雄州打造成为西南地区“千万工程”经验示范样板,通过示范村的打造,探索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引领带动全州美丽乡村建设。

(三)建立健全一套督查问效机制。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机制和落实机制,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末位约谈制度,优化完善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措施,体现结果导向,强化监督考核和奖惩激励,州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对年度考评排名靠前的县市和示范乡镇、村(社区)给予奖励,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继彪 0878-312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