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3-0922012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2日 16时37分
- 发文字号:楚农复〔2023〕21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普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商州委组织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谋好路子,找准思路和对策方面
各级把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保障,坚持因地制宜、立足长远,因村施策整合发展要素,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结合实际运用“三转一保+党建”“光伏+村级集体经济”和“盘活资源”“创建实体”“飞地经济”“土地流转”等模式,不拘一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资产资源为突破口,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新机制,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从2019年以来实施的中央、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来看,以“第一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的占项目总数的26.84%,“第二产业”占9.56%,“第三产业”63.60%。从实施项目的类型来看,与农业大州的基本州情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总体方向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既有力支持带动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又推动全州产业转型。截至2022年底,楚雄州103个乡镇,1106个村社区100%实现经营性收入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1074个,占97%,其中超过10万元以上的有789个,占71.3%。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方面
我州于2021年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制定了《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在强化政策中,要求每年安排不少于50%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解决“薄弱村”发展无“源头活水”的问题。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能够明确到村的资产,移交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持有和经营使用,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积极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所得收益按照有关规定,在确保完成拆旧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任务前提下,可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资信良好的经济实体,鼓励探索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经评定后可享受一定额度的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经营性项目,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以“建强建好一批扶持项目引领”“用好管好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助力”和“盘清盘活一批现有资源充实”的“三个一批”措施,2019—2022年,全州共实施了388个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23年2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3个“四位一体”项目正有序推进,项目资金2600万元。
三、关于人才培养方面
持续开展“领头雁”培养和“人才回引”,从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中招录722名“双提升”学员,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联结,分批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以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辐射,把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模式,把产业发展优势有效转化为促进更多群众脱贫的辐射优势,实现产业发展红利共享。持续加大培训宣传、发动组织力度,重点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建强用好全州36个州级党史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103个乡镇党校、409个党员群众实训基地和8882个村组活动场所,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灌输新思想新理念,让群众了解到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转变思想观念,熟悉乡村振兴政策,提高主动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步我州将继续以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强化农村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经营管理能力培训,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好“带头人”。优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环境,真正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得好、管得好、用得好、能致富”。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晓芳 0878-3137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