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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3-0222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2日 17时18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楚农通〔2023〕5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农通〔2023〕5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楚雄州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3〕42号)文件,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州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

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

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云财金〔2020〕112号)、《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19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支持楚雄州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保费补贴的引导作用,启动我州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广度和深度,现就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产业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试点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分散转移机制,调动生产主体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实现重点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保,落实财政配套补贴资金,强化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建立健全农业风险转移分散和保障机制。

(二)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结合地方财力状况,围绕我州优势重点产业,对区域优势明显、带动农民增收显著,并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择优开展财政补贴保险试点。2023年,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楚雄州加快肉牛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精神,试点开展财政补贴肉牛养殖保险,促进全州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自主参保,合理分担。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通过政策宣传引导、保费财政补贴、提升服务质量等方式调动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参保积极性。在州、县级财政给予一定保险费补贴基础上,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各县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给予一定比例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三、实施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州实施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按本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及以后年度工作方案,根据上级财政支持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州县财力状况和试点工作成效再行组织制定。

四、实施内容

(一)试点保险品种。肉牛,包括养殖育肥肉牛、能繁母牛。

(二)保险期限。

肉牛以一年(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

(三)政策覆盖范围。全州从事肉牛养殖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普通农户。

(四)保险标的。投保标的肉牛品种必须在楚雄州各县市范围内饲养;国外进口牛和外地引进调入本州的牛需经过隔离后再做承保,隔离时间依据品种和监管部门的疫情防控隔离规定为准,由县市畜牧兽医部门所明确;肉牛需在6月龄(含)以上;肉牛经畜牧兽医技术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肉牛按所在县市畜牧防疫部门审议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保险肉牛应佩戴电子防疫监控耳标,但投保标的身份标识工具可包括但不限于耳标等工具。

(五)疾病观察期

自保险合同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4日内(含)为保险肉牛的疾病观察期,观察期结束保险启动,续保时不设疾病观察期。

(六)保险责任。肉牛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动物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强制扑杀所导致的投保标的直接死亡造成的损失;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标的死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具体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见下表:

楚雄州财政补贴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责任和免除

险种

保险责任

肉牛

1.因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等动物疾病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2.因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3.因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吞食尖锐硬物、塑料、柔软包装物等异物;难产、意外坠崖等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扑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保险责任免除

肉牛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走失、饿死、互斗、淹溺。

2.保险肉牛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及在运输途中的死亡。

3.保险肉牛未按免疫程序接种或违反防疫规定接种、发病后不及时治疗所导致的肉牛死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投保人、被保险人自行处理保险肉牛或无专业技术部门确诊死亡的。

5.发生重大病害或疫病后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6.保险单中载明的免赔额和其他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七)保险金额及费率。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按照“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基本要求,制定保额和费率,各级财政按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保费进行一定比例补贴。保险金额和费率标准具体如下表:

楚雄州财政补贴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金额和费率

险种

保险费

(元/头)

保险金额

(元/头)

费率

财政补贴比例

农户自负

养殖业

肉牛

300

10000

3.0%

75%

25%

(八)保费承担比例。根据《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19号)等文件政策,省级明确“鼓励各州市因地制宜自主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在州县财政保费承担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奖补支持。奖补资金具体到位比例视保险年度终了后,结算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安排我州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预算情况而定,不得突破到位奖补资金预算总额”。2023年试点年度,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暂按75%进行测算,即:争取中央、省级奖补资金承担45%,州级财政配套承担9%,县级财政配套承担21%,农户自负承担25%。若中央、省级实际到位奖补资金结算额度未达到预设的45%比例时,中央、省级财政补贴不足部分保费由州级财政从肉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承担。具体承担保费比例如下表:

楚雄州财政补贴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试点财政承担比例

险种

保险费财政补贴比例

其中各级财政分担及配套比例

农户自负

中央和省级奖补

州级 财政

县级 财政

养殖业

肉牛

75%

暂定45%

9%

21%

25%

(九)保险赔付标准。本次制定的赔付标准,将特别强调保护养殖户利益,承保机构必须发挥农业保险应有的保障功能,提高保险赔付的时效性,提高实际赔付的金额。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人须按保险金额100%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1.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死亡头数。

2.当发生流行病疫政府统一扑杀情况: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死亡头数-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死亡头数。

3.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数量小于其可保数量时,若无法区分保险肉牛与非保险肉牛的,承保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数量与可保数量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数量大于其可保数量时,承保公司以可保数量为赔偿计算标准;本条所指可保数量指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肉牛实际养殖数量。

4.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每头保险金额出现低于、等于或高于出险时的肉牛实际价值,均以每头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

5. 发生保险事故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承保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6.承保机构在与受灾农户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支付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赔款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直接将赔款支付给投保农户“一卡通”账户、还贷账户及经营主体指定账户。

(十)保险计划重点支持的承保对象和优惠政策。

2023年财政补贴肉牛保险试点计划和资金的分配下达,以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反馈各县市肉牛存栏法定统计数据为基数,按全州拟开展试点计划数量,测算占比系数后预分配下达。分配下达各县市的试点承保计划,各县市应统筹使用,重点用于承保新增存栏肉牛,并优先支持以下几类承保对象:

1. 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各县市应把肉牛养殖产业作为“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信息系统”2022年末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全州11077户)的重点帮扶措施,每户发展肉牛养殖(含能繁母牛)3头。对该类养殖户优先承保,肉牛养殖保险投保做到应保尽保,农户个人自负部分保费由州级财政从肉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给予全额补贴。

2. 能繁母牛养殖户。对养殖存栏能繁母牛的养殖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承保能繁母牛种群。

3. 肉牛养殖农户。对从事肉牛育肥养殖的普通农户、达到10头以上的农民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户,给予优先承保,做到愿保尽保。

4. 肉牛引种龙头企业。对各县市承担肉牛引种、调供任务的龙头企业(“牛超市”),给予承保计划倾斜支持。

五、绩效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肉牛投保数量达到10万头;农户满意度85%以上。

六、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

(一)承保理赔操作规范

1.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银保监规〔2022〕4号)执行,严格规范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和流程,要简化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约定支付赔款,不惜赔、不拖赔,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确保惠农政策有效落实。

2.承保机构应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肉牛保险试点政策,制定保险合同条款,依法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保险承保业务。在经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楚雄州财政局、楚雄银保监分局分别按行业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二)保费申请及拨付

1.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年终据实结算。各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由州财政局负责监督落实,各县市财政局要向州财政局报送《2023年度楚雄州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承诺函》。年度终了,对上级财政应承担的补贴资金缺口,由县市、州财政局逐级上报清算,在向上级财政报送资金结算申请时一并提出。各县市保费补贴资金当年出现结余时,抵减下年度预算,如下年度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不再开展,结余部分全额追减。

2.在农户自主缴纳其承担保费的前提下,由各县市承保机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季度定期填报《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申请表》,经县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提交县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直接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指定账户,按前文规定若中央、省级实际到位奖补资金结算比例不足部分由承保机构负责向农户补收。保险费结算程序具体按照《云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个人自负部分补贴,单独申报结算。

七、承保服务机构管理

(一)保险机构选择

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承保服务机构的选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农业保险条例》、《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金〔2021〕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0〕177号)、《关于公布辖内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云银保监办发〔2021〕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0县市承保服务按县级区域适当划分标段分别打包,由州级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招投标遴选工作。参与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应当具备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偿付能力充足,需在县级区域具有分支机构,在农村基层有充足的服务站点和人员力量,能够深入基层提供优质服务。

(二)保险服务周期

本轮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招标承保服务周期暂定为1年,承保服务期限统一到2023年末截止,2024年及以后年度具体视政策实施情况而定。

八、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州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要成立领导机制,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工作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做好保险公司承保数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申报的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试点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配合承保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发动,整合县乡畜牧兽医专业人才队伍,对肉牛保险实施,进行技术支持,并监督、指导、督促承保机构做好投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州财政局负责按照各县市财政局和承保机构汇总的全州投保完成计划,向省财政厅结算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预算落实州本级财政配套,办理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的清算,指导县市加强资金管理。县市财政局按照实际完成承保计划,向州财政局结算争取上级补贴资金,预算落实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具本级财政配套承诺书,及时编报年度资金决算,上报工作情况报告等。在加强资金监管中,发现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承保机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经认定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银保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政策、保险条款,以及保险理赔助力恢复生产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户和经营主体明明白白参保,提高投保率和政策透明度。

(四)其他要求。各县市可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措施。本试点方案印发后,《楚雄州金融支持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楚办发〔2021〕19号)文件中关于发展肉牛保险政策的内容,涉及财政资金补贴保险业务的属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按本方案调整执行相关补贴政策。涉及自发性商业性保险业务的可继续按楚办发〔2021〕19号文件政策执行。

附件:2023年楚雄州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肉牛)试点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