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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1012001
  • 公开目录:政策法规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 10时15分
  • 标题:市场主体是什么?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市场主体是什么?

答:在中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称为市场主体,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办理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外,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政策链接:

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计划到2025年,实现:

(1)市场主体多起来。全省市场主体数量达到614万户、年均增长11.0%,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企业数量达到155万家、年均增长14.9%,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

(2)市场主体大起来。全省“四上”企业数量达到2.58万家、年均增长11.2%;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3)市场主体活起来。全省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800万个左右。

(4)市场主体强起来。全省企业在上榜世界500强上取得突破,更多企业上榜中国500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00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8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