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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906002
  • 公开目录: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6日 20时04分
  • 标题:楚财农〔2022〕117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财农〔2022〕117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198号),现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61万元下达你们,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19防灾救灾”,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开展抗旱救灾、保障秋粮生产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各县(市)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33号)等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县(市)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工作,强化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州、县(市) 分配资金(万元) 备注
合计 楚雄州 61
1 楚雄市 5
2 禄丰市 19
3 双柏县 14
4 姚安县 12
5 永仁县 11

附件2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八批)及省级配套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专项实施期 长期
省级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州市县主管部门 州、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61
其中:财政资金 61
其他资金 61
年度目标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保障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序号 县(市、区)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支持抗旱救灾和灾后农作物恢复生长(万亩) 支持秋粮作物抗旱稳产(万亩) 用于其他灾害救灾(万亩) 灾区生产能力恢复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资金下达到省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受灾地区主要农作物单产减幅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恢复 粮食播种面积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服务群众满意度
合计 0.01 1.53 2.86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
32 楚雄市 0.38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
33 禄丰市 1.34 0.4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
34 双柏县 0.68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
35 姚安县 0.01 0.07 0.68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
36 永仁县 0.12 0.72 基本恢复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80% ≤8% 基本恢复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