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610002
- 公开目录: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0日 08时55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财农〔2022〕78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230号)要求,及州农业农村局资金分配意见,现将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00万元(提前下达批次中州本级预留部分)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22年收支科目,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疫资金使用管理
此次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补助经费等方面。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分配脱贫县的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县(市) |
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补助资金 |
备注 |
1 |
楚雄市 |
35 |
1.该笔资金为云财农〔2021〕230号提前下达批次中州本级预留部分; 2.该笔资金分配以2021年度省级反馈各县市畜禽存栏总数为系数。 |
2 |
双柏县 |
31 |
|
3 |
牟定县 |
20 |
|
4 |
南华县 |
25 |
|
5 |
姚安县 |
29 |
|
6 |
大姚县 |
34 |
|
7 |
永仁县 |
18 |
|
8 |
元谋县 |
21 |
|
9 |
武定县 |
33 |
|
10 |
禄丰市 |
54 |
|
合计 |
300 |
- 附件1:【vsbAD732708】
- 附件2:【vsbC2A6442】
- 附件3:【vsbC2A6442】
- 附件4:【vsbC2A6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