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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530001
  • 公开目录: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 18时48分
  • 标题:楚财农〔2022〕70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财农〔2022〕70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07号),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筹措安排50%资金,用于进一步加大对实际种粮农民再次补贴力度。结合州农业农村局提供的2022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等资料,现将中央和省级资金共计3413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清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各县(市)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方式,精准识别实际种粮者,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精准兑付。

二、明确补贴标准及依据。补贴标准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加快资金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拨付,资金由州级专户拨入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与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等部门做好衔接,务必于2022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将发放情况于2022年7月25日前分别报州财政局和州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根据《云南省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2〕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事前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

五、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市)要进一步强化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六、其他要求。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抓好补贴资金兑付。各县(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收到资金后,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资金兑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及时完成资金兑付。

附件:1.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1: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 下达资金 大春粮食播种面积 政府收入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楚雄市 492 34.63 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双柏县 265 18.62
牟定县 293 20.61
南华县 298 20.95
姚安县 229 16.09
大姚县 406 28.57
永仁县 205 14.45
元谋县 300 21.11
武定县 372 26.15
禄丰市 553 38.82
合计 3413 240

附件2: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
州级主管部门 州农业农村局 县(市)主管部门 县市农业农村局
州级财政部门 州财政局 县(市)财政部门 县市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3413.00
其中:中央补助 3413.00
年度目标 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6月底完成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兑付工作。
年度目标任务 指标值
县(市)区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市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兑付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兑付及时性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630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兑付群众满意度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