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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518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09时34分
  • 标题:以案释法(2022-5)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以案释法(2022-5)

民法典“自甘风险”适用第一案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并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首部“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特别节目。综合网民投票结果,经专家委员会评选,民法典“自甘风险”适用第一案入选十大案件。

2020年4月20日,当时70岁的宋某与其他球友在北京某公园内进行羽毛球三对三比赛,激烈较量当中,周某杀球进攻、大力暴扣,宋某伸手举拍,防守未果,当场被羽毛球击中了右眼。

事发后,宋某三次去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右眼外伤性人工晶状体脱位,右眼最佳矫正视力为0.05,接近失明,并支出医疗费7170.73元。对此,宋某认为周某明知道他年龄大、反应慢,眼睛曾受过伤,但仍然选择大力扣球,虽不存在故意,但存在重大过失,于是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正式实施,2021年1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这是民法典中“自甘风险”原则首次在庭审实践中应用,成了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对抗性竞技比赛,应认定为“自甘风险”的行为,当庭判决,驳回了原告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