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nyncj-/2021-1221004
  • 公开目录:涉农补贴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1日 17时13分
  • 标题:楚财农〔2021〕158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财农〔2021〕158号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1〕23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提前下达的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1468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功能分类科,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疫资金使用管理

此次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和《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分配脱贫县的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合计

强制扑杀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合计

1468

-9

120

1357


楚雄州本级

-9

-9



1

楚雄市

187


29

158

2

双柏县

121


6

115

3

牟定县

169


16

153

4

南华县

134


26

108

5

姚安县

132


8

124

6

大姚县

162


10

152

7

永仁县

106


1

105

8

元谋县

99


5

94

9

武定县

161


5

156

10

禄丰市

206


14

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