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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9-11180019
  • 公开目录:人大建议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00时00分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楚农复〔2019〕21号

杨国宏、张云川、马立华、夏颖、赵兴福、顾平、杨晓峰、徐少华、王建华、杨建华、王永林、普开成、莫志敏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业产业扶持力度,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近年来农业产业发展工作重点和基本情况

(一)我州农业产业发展思路。2019年7月最新印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楚政办通〔2019〕28号),确定了我州打造“绿色食品牌”做强农业产业的思路:紧紧围绕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州委“1133”发展战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绿色+产业”为引领,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做大做强生猪、肉牛、蔬菜、水果、核桃、中药材、花卉、食用菌“八大”优势主导产业,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州人民政府近三年制定出台关于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楚政通〔2017〕92号)、《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楚政通〔2017〕92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18〕1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方案和楚雄州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及楚雄州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28号)。

(三)全州重点产业发展情况。1.绿色蔬菜。发展绿色蔬菜141.2万亩,产量235.4万吨,产值59.6亿元,蔬菜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11.74%,产值占全省的12.05%。2.优质水果。发展优质水果58.1万亩,产量40.1万吨,产值20.2亿元。3.食用菌。建立野生菌保育基地150万亩,野生菌采集量1.9万吨,栽培人工食用菌500万平方米,产量4.5万吨,共实现产值20.97亿元。4.核桃。发展核桃590万亩(挂果面积230万亩),核桃产量6.3万吨、增长8.8%,实现产值21.3亿元。5.山地牧业。猪、牛、羊、禽出栏分别为260.58万头、22.05万头、100.16万只、1391.23万羽,肉类总产量30.22万吨,实现畜牧业总产值110.45亿元。6.繁制种。农作物繁制种面积达15.6万亩,产量12.47万吨,产值16.08亿元,我州自主研发的“楚粳27号”、“楚粳28号”、“楚粳37号” 是云南省仅有的三个超级稻品种。7.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0.5万亩,产量2.2万吨,产值11.41亿元。8.花卉。各类花卉种植面积达6.42万亩,产量7.74亿枝,产值10.6亿元。9.魔芋。面积达16.47万亩,产量33.67万吨,产值10.56亿元,成为山区农户增收的重要经济作物之一。

(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372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全省共26户),省级龙头企业83户、数量居全省第3位;亿元以上的51户,5亿元以上的4户,10亿元以上的1户。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成产值239.9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8.5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2.6亿元,上缴税金2.45亿元,带动农户93.59万户(次),带动种植业订单面积63万亩,带动畜禽饲养132万头(只),农户实现增收总额28.59亿元,按照全州2018年乡村人口户数49.63万户计算,带动农户户均增收5760元。同时,全州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032个(工商登记数)、占全省的6.7%,有社员20.7万户(人),发展家庭农场559个,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分别为4251户、16640户。

二、代表委员建议问题的办理情况反馈

(一)针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问题

州农业农村局重点推进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的通知》,围绕我州绿色食品牌“八大”主导产业,筛选拟定了120户招商目标对接企业,指导督促各县市加快农业招商引资步伐。近年来,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和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共同努力,成功引进了江西正邦集团、四川新希望集团等国内大型农业企业。二是做好驻点招商。2018年以来州人民政府组建了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5个驻点招商工作组,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武汉招商组驻点招商工作,目前,已引进4户企业入驻楚雄投资。三是加强沪滇协作招商。以上海市嘉定区与我州建立扶贫协作关系为契机,加强沪滇农业交流合作,推动“楚品入沪”、“沪企入楚”,组织上海嘉定区等地企业家3次20余人赴楚考察,目前已在牟定、姚安、元谋、武定县等建立了一批“上海蔬菜外延基地”。四是帮助农业龙头企业推介特色农产品开拓市场。以各类农业展会为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2019年1-9月共组织100余户(次)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南亚东南亚国家商洽会、昆明农博会等4个农展会,强化展会营销、产品推介、项目招商,参展企业签订产品订单合同金额达6000多万元。与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了《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组织9户龙头企业及基地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定。通过落实上述工作,2019年1—9月,全州引进高原特色农业招商项目694个,到位资金424.07亿元,同比增长34.3%。

针对乡镇一级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建议各乡镇积极与县市农业农村局对接、上报具体招商需求和招商项目简介,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入每年编印的全州农业招商项目推介目录册,纳入州农业农村局农业招商工作行动给予统筹安排。同时,对销售和深加工的具体渠道需求,可由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接州内大型农产品销售流通企业、深加工企业。

(二)针对“加大农业产业种苗扶持力度”的问题

一是过去由各级政府政令性集中倡导和补助扶持某项产业发展的行政模式,近十年以来已调整为政府引导、主体带动发展为主的市场经济模式,种苗、化肥等生产资料补助的财政资金项目,近年来也仅有少量的粮食、晚秋作物示范推广样板,能覆盖部分项目区农户。二是近年来,由于中央、省、州各级财政大幅压缩支出和调整农业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原有不多的农业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目前已基本没有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或是有限的农业产业扶持资金均以涉农资金整合的方式,围绕脱贫攻坚重点地区,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补助和带贫主体扶持;三是财政扶持方式转变是各级财政改革的重点内容,农业专项资金扶持也从原有对农户的物化补助、对主体的项目式扶持为支持环节的方式,调整为以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为重点的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补助、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农产品质量认证奖补等方式转变。

针对“分品种给予农户适当补助,减轻农户投资成本”的建议,州农业农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积极多方争取各级项目资金,在有限资金中适当对一些优势产业规模集中的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三)针对“给予农业保险投保补助”的问题

当前,我州纳入财政保障的农业保险,仅有水稻、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8个品种(其中马铃薯、育肥猪为2019年新增品种),纳入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按47.5%、22.5%、15%、5%比例分级负担,合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90%部分(能繁母猪、育肥猪80%),农户自负10%(能繁母猪、育肥猪20%)保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制定和保险品种的确定,是中央和我省根据财力负担能力,从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安全和大宗农产品供给为重点保障出发。以我州和各县市的财力情况,还暂无能力自行创新试点和扩大保险覆盖范围,其他品种农产品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等国家倡导的农业保险,暂时以部分区域自行试点或农户自愿投保为主,暂未纳入统一的财政保费补贴覆盖范围。目前,建议针对未纳入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先以县市、乡镇牵头积极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机制,在各保险公司不断创新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宣传促进农户保险意识提高,以农户自愿为基础,引导农户自行缴费、积极参与除财政补贴品种以外的保险业务,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四)针对“组建产业专家组”的问题

一是我局目前已牵头组建的相关产业专家组有楚雄州贫困县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楚雄州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专家组等,下步计划组建的还有楚雄州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二是州农业农村局下属职能事业单位中可提供产业技术服务力量支持的单位主要有州农科院、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州植保植检站、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三是农业部门在实施的项目中主要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建设等项目,主要用于建立县乡农技推广体系和支持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

各代表委员可结合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具体技术指导需求意向与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并上报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协调指派产业技术专家跟进指导服务。

(五)针对“鼓励民营企业到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和扶持种植大户”的问题

1.继续贯彻实施好中央和省级相关农业项目资金中关于此类问题的扶持政策,如:农机购置补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

2.贯彻落实好州人民政府已出台的相关文件扶持政策中涉及“鼓励民营企业到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和扶持种植大户”的相关政策:一是《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楚政通〔2017〕92号)文件,主要有州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楚雄办事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200万元以内),州级财政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金额的1.5%担保费补贴、对担保公司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控制在基准利率的30%以内等扶持政策。2017-2019年州级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兑现担保费补贴合计693.96万元,补助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计168户,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担保贷款共计40088万元。二是《楚雄州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楚政通〔2017〕92号)文件,主要扶持政策有: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养殖产业新建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发展特色经作产业新建种植基地按相应规模标准给予奖补,在贫困地区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项目、高效设施农业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相应比例给予奖补,在贫困地区发展电子商务带动农产品销售的按其实际收购额给予奖补,农产品质量认证奖补,同时补助相关部门对贫困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等扶持政策。2018-2019年州级财政兑现已落实产业扶贫扶持政策的南华、双柏、禄丰3个县市8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资金769万元,下达10县市贫困劳动力产业技术培训任务8万人240万元,兑现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奖励资金745万元,涉及43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14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个。三是《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18〕19号)文件,主要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用水、金融信贷、市场营销等支持政策,对新建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或扩建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的企业,给予投资额5%的补助等扶持政策。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

抄送:州人大选联工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