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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9-0114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4日 00时00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4〕5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它应报告的事项十四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44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2532)。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州农业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通知》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与经济信息科,明确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职责,做到了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5号)要求,结合州农业局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工作职责,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学习,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要通过楚雄州农业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农产品价格信息专栏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589条,其中本系统制发的文件、通知等185个、工作动态1088条;楚雄州农业局机关及局属14个单位的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及说明、2018年度部门预算31条;提案、建议答复33条等信息,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州农业重点工作,突出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扶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动态1088条,发布公众较为关心的农机补贴信息18条、农产品安全信息324条,将农产品价格信息链接至省农业农村厅价格行情栏。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线上线下融合。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情况外,许可事项材料实行目录化,统一办事流程,所有行政许可均支持网上预约,事项办理深度都在三级以上,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着力解决“三到位”问题,选派素质高、业务熟的人员进驻大厅,对窗口授权到位,做好审批人员培训,加强监管,实现“一窗式办理”。为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我局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在部门网站设置网上办事导栏,与省服务平台链接,点击后,自动跳转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楚雄州)页面,实现多通道进入,一个窗口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二)及时处理网民留言,提高咨询的受理、转办和答复速度,全年共受理并答复网民留言1条。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37号)要求,我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在许可事项办理中,统一提交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地点、咨询监督方式等各要素的标准化工作。在承接省级下放的许可事项后,我局及时对原有的办事指南进行了更新,更新后办事指南(简版)已摆放办事窗口,并按省级主管部门的模板标准,编制最新的办事指南(完整版)及业务手册(标准版);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要求,对《决定》中明令取消涉及农业部门的6种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对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得的证明材料,在材料目录中进行删减,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目前保留的证明材料,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无擅自增加证明材料或增设义务的情况。对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明晰材料目录,明确原件或是复印件以及提供的份数,并将材料目录公布在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同时提供表格下载,并有样表供申请人填写时参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进一步推进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按时限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3条。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55号)要求,结合楚雄州农业局工作实际,制定发布了《楚雄州农业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

(二)2018年代政府起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号),已按要求报送解读材料,并在楚雄州农业局网站“政策文件解读”栏发布。

(三)发布《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发布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和《以案释法》等,对强农惠农政策和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受理申请数量、受理方式。2018年,州农业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1份,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受理1项。

(二)对申请事项的办理情况1件已经办理,已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公开。

(三)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未收取费用。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一是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建设发展指引》和省、州相关要求加强网站建设工作,规范党政机关网站标识、ICP备案、公安机关备案、网站标识码、网站地图、政府网站找错入口等底部功能区要素;二是规范信息发布格式,按要求转载要求转载的信息;三是按时限要求发布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单位办公室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

(三)12345政府热线。我局12345电话设在局办公室,有专人接听管理。对于打电话或直接到楚雄州农业局各业务科室咨询的人员,均能按照我局的统一要求,给予认真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举报投诉、提起诉讼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制定发布了《楚雄州农业局政务“五公开”制度(试行)》,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办文、办会制度化。

(二)制定发布了《楚雄州农业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健全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系统内个别科室和单位存在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梳理、上报和更新不够积极主动。

(二)信息产生部门与信息发布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工作脱节,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的形式单一,政府信息除在楚雄州农业局网站上公开外,缺乏更多的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以公众较为关心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扶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机补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为重点,着力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

(二)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办一期培训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促进公开工作开展。

(三)积极筹措资金和人力,推进政府信息发布新媒体新平台的建设,方便公众获取更多的政府信息。

十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农业局

  201912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楚雄州农业局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 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58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9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当面申请数

1 

        2. 传真申请数

0 

        3. 网络申请数

0 

        4. 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 按时办结数

1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 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 

单位负责人:王光荣    审核人:王光贤    填报人:王光贤

联系电话:0878-3112695         填报日期: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