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8-072000112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 00时00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B
楚农复〔2018〕21号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
答 复
杨冬月、李美琼、陈顺珠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政府购买基层动物防疫服务能力的提案,已提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3〕96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6〕83号)的精神,结合国务院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的要求,我局积极探索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楚雄市、永仁县开展试点工作,先后组织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楚雄市、永仁县等相关人员到文山、曲靖考查学习,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但由于难度大,至今未探索出适合我州的成功经验。下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力度。同时,着力与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形成推动合力。
一、制定方案,争取政府支持
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我州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有效提升兽医公共服务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解决了多年以来村级防疫基础设施空白、冷链设备缺乏、防疫人员老化、工作报酬低、队伍不稳定等系列问题,我局将制定方案,形成意见提请州政府发文,为各县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二、借鉴经验,消除顾虑
组织相关人员到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公司进行现场参观,引导有关县市区克服畏难心理和顾虑,借鉴成功经验,增强信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深入基层,采取培训、发放资料、集中讨论等方法,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局
2018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