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 索引号:nyncj-/2018-072000110
  •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20日 00时00分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A

 

 

 

 

 

 

楚农复〔201829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

      

 

毕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严格执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我州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全面加强。

一、我州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健全。楚雄州顺应全国、全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潮流,于2004年经州编委批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家州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随后,全州10县(市)也先后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除楚雄市外,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和其余的9个县实现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包括渔政)与种子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整合。同时,在全州103个乡(镇)配备了177名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协管员(由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形成了州有支队、县有大队、乡有协管员的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三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网络。

(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一是积极组织州、县执法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有关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持(换)证培训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每年由州农业局统一组织举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和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互查评查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使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提高,目前,全州113名农业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全部取得了省政府或农业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案。三是每年组织10县(市)农业执法大队和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从业要求,使农资生产经营者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行为。

(三)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为全面落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责任,楚雄州从2007年开始,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考核办法》,每年均由州农业局与全州10县(市)农业局和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签订《楚雄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考核责任书》,明确农业执法工作责任,年底由州农业局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在全州通报。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对层层筛选评出的优秀执法案件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的问题的案件进行纠正和限期整改。通过与时俱进地认真抓好一年一度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责任书》考核奖惩和案件评查工作,确保了各级农业行政执法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执法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一是为确保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 执法人员六条禁令等规定,楚雄州农业局先后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楚雄州农资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州、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也相应建立和完善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内务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奖励办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渔政执法人员着装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并认真抓好落实,使全州的农业执法主体、农业执法程序、农业执法文书、农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确保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全州自2004年成立机构并开展工作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结案率、办案正确率均达99%以上。三是为方便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农资和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全州于2008年统一开通了“12316”农资和农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在州、县(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了 “12316”投诉举报电话和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和畅通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有关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报和诉求,妥善调处各类农资纠纷,严肃查处影响农业生产和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和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监管,严格执法,广大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随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力度的逐年加大,州、县(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职,紧紧围绕全州农业生产的重点区域、关键时节和重点农资生产供应品种,每年均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农药监管年农资打假护农检打联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指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生产经销档案和购销台账,并严格执行农资生产经营备案制度,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和质量关,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强有力的农资市场监管态势。通过严格的农业执法、农资市场和农资质量监管和对违法农资生产经营案件的严厉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保障了全州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下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论断要求,建立一支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精于执法的队伍,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20184月,我州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履行农业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强化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通过全面执法、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加快建设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在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各县市农业局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与此同时,执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又不利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我州打造绿色食品牌的目标实现。为此,迫切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权威,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才能从源头上为食品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为农产品放心消费提供有力保障,为打造绿色食品和健康目的地提供坚实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将其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领导,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三)加大执法投入。州、县农业部门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预算经费额度。要把执法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执法经费应给予重点安排,其额度要与执法任务相匹配。探索建立经费分配使用与各执法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相挂钩的机制。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制度,为执法人员案件查办等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

(四)严格考核评价把案件查办情况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查办大案要案数量、案件协查的效率和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检打联动、加强部门合作、开展案件评析和案卷评查等情况。对于执法办案质量高、所办案件社会影响大、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发现线索、发现线索不报、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查处不力、地方保护以及干扰案件查办的,必要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并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力争用3-5年时间,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职能,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农,违法行为有效查处,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执法针对性明显加强,行刑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权威,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为食品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为农产品放心消费提供有力保障,为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局

                         2018628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