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7-1128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8日 00时00分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标题:楚雄州农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楚雄州农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清理单位:楚雄州农业局 填表日期:2017年9月30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关 |
发布时间 |
清理 意见 |
理由 |
1 |
楚雄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
楚雄州农业局 |
2009/5/12 |
废止 |
理由:修订后的法律做了新规定,应当予以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2 |
楚雄州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
楚雄州农业局 |
2008/3/28 |
废止 |
理由:修订后的法律法规细化了农资产品的监督管理,本办法与法律规定重复;相关条款无法律依据,应当予以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2月8日修订) |
3 |
楚雄州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
楚雄州政府发布 楚雄州农业局制定 |
2007/2/28 |
保留 |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