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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7-1128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8日 00时00分
  • 标题:楚雄州农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清理单位:楚雄州农业局                               填表日期:2017年9月30日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

发布时间

清理

意见

理由

1

楚雄州州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楚雄州农业局

2009/5/12

废止

理由:修订后的法律做了新规定,应当予以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第六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楚雄州农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楚雄州农业局

2008/3/28

废止

理由:修订后的法律法规细化了农资产品的监督管理,本办法与法律规定重复;相关条款无法律依据,应当予以废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11月4日修订)、《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2月8日修订)

3

楚雄州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楚雄州政府发布

楚雄州农业局制定

2007/2/28

保留

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