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6-00069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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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州级衔接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方案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州级衔接资金(第一批)资金分配方案
州人民政府: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24〕38号)文件关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明确资金的分配审批权限要求。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为1.93亿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4045万元,农业产业资金为7963万元,烟叶生产防雹和基本烟田建设经费为2500万元,青山嘴水库栗子园移民长期生活补助资金3333万元,其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为1462万元)。2026年州级衔接资金(对下)共预算资金3900万元,现拟按照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倾斜支持国家级重点帮扶县、重点工作等因素分配下达第一批资金3000万元。1.按照州级可统筹州级衔接资金(对下)的30%倾斜国家级重点帮扶县(武定县)下达资金900万元;2.2025年乡村振兴绩效评价暂无正式结果,建议待正式考核结果发布后在下一批资金分配中进行运用。3.2025年省对州支出序时进度考核未扣分,各县市支出序时进度均达标,资金不作扣减。经州财政局研究,拟对州本级切块资金提出资金提出分配方案,现报请州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予以下达。
附件:楚雄州2026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分配测算表(第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