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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5-00146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5-12-04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楚财农〔2025〕121号

相关县市财政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25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25〕6号),现将年初预算“州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专项资金”390万元下达你县。收入列2025年“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5年“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测算安排情况。本次资金主要突出奖惩绩效,按照3季度末,省级序时进度要求达标75%作为考核目标,对支出进度在前三的县市进行了奖励,对在支出进度全州末位的进行了扣减。

二、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要求不低于60%,省级衔接资金占比不低于52%安排使用资金。鉴于武定县8.22自然灾害情况严重,恢复重建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经研究,并按程序报批同意,州本级2025年度下达给你县的州级衔接资金产业占比不进行考核。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