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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1-0705002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7-05
  • 标题:楚财农〔2021〕79号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财农〔2021〕79号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农〔2021〕99号),现将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3556万元下达你们,请列入2021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收入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清补贴对象

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为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各县市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发放方式,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精准兑付。

二、明确补贴标准及依据

补贴标准结合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补贴依据为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加快资金兑付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规定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拨付,实行封闭运行。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收到下达资金后,要迅速加强与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等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务必于2021年7月中旬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并将发放情况于2021年7月20日前报州财政局和州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资金监管

一是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事前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等方式,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各县市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好资金兑付工作。

五、做好政策宣传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向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

六、其他要求

各地要按照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要求,抓好补贴资金兑付。各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资金后,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切实将资金兑付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附件:1.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2.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 下达资金 政府收入科目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楚雄市 513.25 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 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双柏县 275.89
牟定县 305.22
南华县 310.26
姚安县 238.4
大姚县 423.31
永仁县 214.1
元谋县 312.78
武定县 387.46
禄丰市 575.33
合计 3556

附件2

                                  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州级主管部门 州农业农村局 县(市)主管部门 县市农业农村局
州级财政部门 州财政局 县(市)财政部门 县市财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3556.00
其中:中央补助 3556.00
年度目标 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7月中旬完成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年度目标任务 指标值
县(市)区域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市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兑付率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兑付及时性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715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兑付群众满意度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