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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1-09240027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9-24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筹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0年,预计全州农林牧渔业产值达395.4亿元、同比增长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6元、同比增长8%。

2、主要做法及成效

(1)产业扶贫成效显著。始终把产业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最硬的战役、最持久的战役,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规划引领全覆盖、项目扶持全覆盖、主体带动全覆盖、政策支持全覆盖、组织保障全覆盖“五个全覆盖”,全州有产业发展条件的7.99万户30.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实现了增收脱贫,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问题。

(2)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上。着力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投资。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超额完成,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0万亩。数字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智能节水灌溉、精确施肥、精细打药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试点进展顺利,物联网技术、无人机、传感器、农业智能化应用不断涌现,元谋县建成11.4万亩全省最大智能节水灌溉区。全程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兑付购机补贴3172.82万元、报废更新补贴3.5万元,购置农机具19126台/套,新增农机动力7.5万千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南华、姚安、大姚、永仁、武定、禄丰6个县被列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县,争取到位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资金4333万元。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加快补上,全州12296个自然村全部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标准,入选省级美丽村庄7个、州级美丽村庄34个、县级美丽村庄35个。

(3)重要农产品实现有效供给。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州播种粮食面积达382.99万亩,同比增长4.67%,预计产量达126.8万吨。推动生猪产能恢复,预计全州生猪存栏245万头,出栏313.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26.8万头,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货足价稳。

(4)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加快发展。以“一县一业”为抓手,聚焦生猪、蔬菜、肉牛、核桃、中药材、水果、食用菌、花卉“八大”优势主导产业,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模式,全面落实“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六项措施,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着力推进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基地落在绿色上、绿色落在一流上,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楚雄市优质粳稻、牟定县腐乳、姚安县肉牛、永仁县特色水果、武定县壮鸡、双柏县中药材、南华县野生菌、大姚县核桃、元谋县蔬菜、禄丰县生猪等“一县一业”产业快速发展,2020年底,预计全州“八大”优势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可达450亿元,农产品加工总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8:1。州域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滇韵楚彝”正式启动,县域公共品牌打造持续推进,元谋“中国冬早蔬菜之乡”、大姚“中国核桃之乡”、南华“世界野生菌王国”等县域农业名片效应不断增强,新增认证登记“三品一标”产品108个,元谋县蔬菜有限责任公司的洋葱评选为“10大名菜”,元谋县果然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鲜食葡萄评选为“10大名果”,云南爱尔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评选为“20佳创新企业”。1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实现园区总产值91.44亿元,元谋冬早蔬菜及热带水果产业园被列入全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建设,元谋蔬菜和禄丰花卉列入国家特色优势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元谋县(蔬菜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和大姚县(核桃产业)、南华县(野生菌产业)“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快速推进,大姚县龙街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申报“一村一品”专业村132个、“一村一品”专业乡镇11个,认定乡村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州级示范村6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主要农产品监测综合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年全州新增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6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 46户。

(5)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的工作扎实开展,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中央规定的时限内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启动。

(6)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扛稳压实长江禁捕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金沙江禁渔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初步实现了“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四无”(禁捕期内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是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020年末州农业农村局设置州委农办秘书科、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0.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3%;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7%。

本年度收入1521.68元比上年1535.54万元减少13.86万,减少0.9%,原因分析:本年度其它资金收入减少,主要是减少了种植业保险工作经费和“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3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01万元,占总支出的80.38%;项目支出301.67万元,占总支出的19.62%。

本年支出1537.68万元,比上年1553.64万元减少15.96万元,减少1.03%,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同时保障了2020年年度内财政下达各项资金按进度、按工作任务进程平稳支出,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6.01万元。与上年度的1279.53万元对比减少43.51万元,减少3.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有人员退休和调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二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5.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4%。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人均支出14.05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对比表

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2019年(万元)

2020年(万元)

增减变化(万元)

增减 比率

2080504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82.16

95.16

13

15.8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9.47

78.28

-41.19

-34.4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76

14.98

6.22

7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74.86

76.14

1.28

1.71

2130101

行政运行

933.5

911.34

-22.16

-2.3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60.78

59.49

-1.29

-2.12

2210203

住房补贴

0.63

0.63

合计

1279.53

1236.03

-43.51

-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67万元。与上年度的274.11万元对比增加12.56万元,增4.5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了2020年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主要用驻武汉招商组工作经费,包括武汉招商工作的房租、差旅费、生活用品费等;二是增加了2020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楚雄州州级统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楚雄州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具体内容为组织60名干部到上海举办为期15天的干部综合能力和素质培训。

项目支出情况对比表

功能科目

项目名称

2019年(万元)

2020年(万元)

增减变化(万元)

增减 比率

2011308

招商引资

15

15

213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6.15

125.18

-10.97

-8.06

2130106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45.5

34

-11.5

-25.27

2130108

病虫害控制

14

-14

-100.00

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0

45

45

2130125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39

13

-26

-66.67

2130135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5

11.49

6.49

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

8.46

4

-4.46

-52.72

2130699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26

-26

-100.00

2130502

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4

54

合计

274.11

286.67

12.56

4.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度的1524.81万元对比减少4.13万元,减0.2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同时保障了2020年年度内财政下达各项资金按进度、按工作任务进程平稳支出,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驻武汉招商组工作经费,包括武汉招商工作的房租、差旅费、生活用品费等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医疗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18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911.3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18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4万元、农村合作经济45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1.4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4万元、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6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1万元,完成预算的65.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55.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的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单位结合州委巡查整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要求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压缩接待标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7万元,下降6.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11.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单位加强了对公务用车出行管理的内控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增加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合理调配规范了单位公务出行,即保障的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也控制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二是单位结合州委巡查整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要求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压缩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6万元,占58.67%;公务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占41.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2020年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包括:产业扶贫、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和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3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今年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加大引进省外企业项目合作,接待省外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和对接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1万元,与上年的147.71万元对比减少7.5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单位的培训会议、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2020年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所需的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和办公设置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32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93万元,固定资产273.08万元,无形资产2.96万元。与上年的333.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4项,账面原值18万元;出租房屋5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6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8.97

52.93

273.08

128.12

42.31

102.65

2.9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