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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1-0924006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1-09-24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统计及培训;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配合开展农业统计、乡村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任务;负责州内蚕种管理工作,协调蚕种的生产、调供、质检和服务;负责茶叶质量审评检验,参与茶叶质量管理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单位工作以乡村产业发展和茶、桑技术推广为主,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狠抓产业发展措施、激活发展活力、稳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2020年,单位对照《2020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紧扣单位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服务承诺、四项谈话等制度,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对照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评内容,单位进行自检自查,自评分均为98分。

2.乡村产业工作步入正轨

为更好地履行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新的职责职能,单位积极组织乡村产业发展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创业创新监测等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完成了2019年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年报分析汇总和补充报表的完善工作,2020年四个季度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楚雄州第三季度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和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和全州401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网上监测及审核工作等。全年共参与各类业务培训11场,累计参与50人次,组织承办了楚雄州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化统计培训班,邀请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赵春山主任及两位老师到会授课,为全州的51位统计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的解读及业务培训;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一县一业”打造绿色食品品牌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厕所革命”调研、督查;复工复产专项检查;“美丽乡村”的实地审核和申报及省州级的龙头企业、一村一品项目核查等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7户,比2019年增加26户,同比增6.48%。

3.蚕桑生产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新栽桑3.228万亩(完成计划6.39万亩的50.52%),桑园面积17.75万亩(完成计划23.23万亩的76.41%),生产鲜茧2.09万吨(完成计划2.66万吨的78.57%),实现产值95706万元(完成计划58300万元的164.16%)。

2020年,全州计划发展新桑园0.6万亩,饲养蚕种11.4万张,鲜茧产量4600吨,鲜茧产值2.16亿元。

实际完成情况:全年新栽桑0.52万亩,完成计划的86.7%;饲养蚕种11.6万张,完成计划的102%,蚕种饲养量较上年增3629张(+3.2%);鲜茧总产量4712吨,完成计划的102%,鲜茧产量较上年增45.5吨(+1%);鲜茧产值17742万元,完成计划的82%,鲜茧产值较上年减5410万元(-23.4%);鲜茧平均价37.65元/公斤,较上年下跌11.96元/公斤(-24.1%)。

2020年底,全州有桑园17.8万亩,较上年增2188亩(+1%),其中投产桑园11.3万亩,较上年增0.5万亩(+3%)。全州现在有(6个县、33个乡镇、175个村委会、1284个村民小组养蚕)养蚕农户15469户,较上年减170户(-1%),蚕农户均养蚕收入11469元,较上年减3334元(-23%),养蚕收入3万元以上的大户1344户。

蚕种企业生产情况:2020年,州内的二家蚕种生产企业姚安天硕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52.44万张,产值2220万元;楚雄鼎丰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29.36万张,产值1300万元。合计生产蚕种81.8万张,实现产值3520万元。

茧丝绸加工企业生产情况:全州现有两家茧丝加工企业和一家丝绸加工企业。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姚安)生产生丝269吨、产值10155.5万元,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生产生丝85吨、产值3102.5万元;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大姚)生产丝绸面料100万米,产值6000万元。2020年,全州共生产生丝354吨、丝绸面料100万米,茧丝绸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19258万元。

丝绵被生产情况:2020年,全州蚕桑生产单位、企业、工商个体共生产丝绵被29.5吨,产值1495万元。

2020年,全州蚕桑产业实现工农业总产值42015万元。

4.茶叶生产稳中有升

“十三五”期间,全州茶叶产业稳中求进,到2020年底,全州茶园面积5.2万亩,相比2015年增0.2万亩,增0.4%;茶叶总产量1389.2吨,相比2015年增306.9吨,增28.3%;总产值0.92亿元,相比2015年增0.51亿元,增124.3%。

2020年,全州茶叶生产和销售总体情况较为平稳,茶园面积5.2万亩,实际投产面积4.2万亩,累计生产干毛茶 1389.2 吨,同比总产量增42.3吨(+3.1 %),平均价格 66元/公斤,均价增3.7 元/公斤,(+5.9 %),实现一产产值0.92亿元,三产产值2.17亿元,三产产值增0.01亿元(+0.4 %),总产值3.1亿元,总产值增0.078亿元(+9.2 %),毛茶产量完成计划数的101.3 %,产值完成计划数的 105.8%,平均价格达到计划数的104.7%。

全年名优茶产量474 吨,产值 0.57亿元,同比产量减2.5%,产值增8%;绿色食品茶产量184吨,产值0.3亿元,同比产量增56.5%,产值增74.8%;有机茶产量78.2吨,产值0.17亿元,同比产量增 3.95% ,产值增14.3% ;古树茶产量16.9吨,实现产值0.07亿元,均价达到390.2元/公斤。

5.大比拼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大比拼工作目标要求,年初我单位确定的2项省级标杆3项省级标兵任务现已圆满完成,一是加快新桑园发展,缩小与大理州差距。2020年全州新栽桑桑面积5180亩,良种率100%,新栽桑面积反超大理州;二是全州茶叶“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覆盖率超过普洱市。2020年全州茶叶产业“绿色食品认证+有机认证”覆盖率认证新增面积3145亩,总认证面积达12995亩,覆盖率达24.96%,已超过普洱市19.65%的覆盖率;三是积极开展全州农产品加工与农业产业化统计培训,全年共组织了3次对州级业务人员的统计培训、1次对县级业务人员的统计培训;四是桑树品种保持圃建设保持全省第2位。2020年采集保存栽培型桑品种1个,野生型桑树品种3个,按时完成桑树品种保持圃保存栽培型55个、野生型25个,共80个桑树品种的采集工作,保持全省第二位;五是桑园绿色生态防控示范保持全省前3位。2020年,500亩桑园绿色生态防控示范区化肥使用量212㎏/亩,农药使用量370ml/亩,较2019年化肥使用量240kg/亩减少11.66%,农药使用量400ml/亩减7.5%,亩桑产茧达161.6kg,桑园绿色生态防控示范继续保持全省前3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本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7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49万元,占总收入的95.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25万元,占总收入的4.93%。

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收入增加33.49万元,增幅5.23%。增加的主要原因: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0.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57万元,农林水支出3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16万元,社会公益研究增加4.57万元。2.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8.0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7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52万元,占总支出的89.85%;项目支出68.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部门总支出增加4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6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1.本年新增5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12.96万元;2.本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24.47万元;3.事业运行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3.58万元;4.人员变动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发生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3.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人均基本支出21.55万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0.61万元。主要原因:1.本年新增5位职工住房补贴支出12.96万元;2.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13.58万元;3.人员变动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购房公积金发生增减变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增加。

2020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4.57万元,用于2位“三区”科技特派员开展茶叶科技服务工作经费;2.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经费支出30.03万元,用于楚雄州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3.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2.47万元,用于楚雄蚕桑绿色高产示范样板建设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监测;4.桑蚕品种区域试验协作费支出1.14万元,该项目根据委托内容,对桑蚕新品种在楚雄地区农村生产中的鉴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与上年对比,增加61.5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32.55万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9.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4.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其中:

“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4.57万元,主要用于 “三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4%。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6.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6.07万元,用于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农林水(类)支出38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9%。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356.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专用材料费等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2.47万元,主要用于蚕桑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及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统计监测。

5.住房保障(类)支出4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35万元,用于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购房补贴”12.96万元,用于单位5位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的3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5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完善单位内部规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4万元,增长6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8万元,增长1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4万元,下降52.9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总额下降,由于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使用非财政拨款开支下降,致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产业、蚕桑、茶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产业及茶桑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27,070.68元,其中,流动资产870,713.45元,固定资产733,054.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4.7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284平方米及场地出租,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2.71

87.07

73.31

0.00

24.08

0.00

49.23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