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1-09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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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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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我站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
一是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政改〔2019〕9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对“回头看”工作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完善和整改,确保土地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认真组织各县市参与省级农村土地确权“二次”数据库汇交,目前已有两个县通过省级数据库汇交,其余县市都已提供数据并按“二次”数据库汇交的要求进行技术性的补充和完善。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县级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制定完成州级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方案。全州10县市县级农村土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且全部通过验收。
通过进一步查缺补漏,目前楚雄州辖10个县市、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统计,全州国土二调面积548.27万亩,其中二轮承包合同面积204.71万亩,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078个,楚雄市12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禄丰县3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华县7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无承包地,无须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通过进一步查缺补漏和核实,全州确认应开展确权工作的承包户52.90万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2.43万份,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11%;已确权颁证承包农户52.41万户,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07%;确权承包合同面积393.32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192.14%。除涉及乌东德电站建设移民搬迁的元谋县3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暂缓确权和个别地方矛盾纠纷还未彻底解决外,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实践证明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三是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对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条件。四是为探索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提供了条件。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楚雄州辖九县两市,其中禄丰市2018年6月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县,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改革任务,并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总结报告;2019年5月,楚雄市、南华县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已于2020年9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并于10月20日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评估总结报告。按照2020年3月16日印发的《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非试点的双柏县、姚安县等7个县于2020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现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我州较既定改革时序提前一年完成。
2、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经清查核实,截至2019年底,全州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合计2251个(其中:村级489个、组级1762个)。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5350个村民小组共清查核实资产总计191.9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68.03亿元,固定资产114.53亿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191.9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01亿元,长期负债5.62亿元,所有者权益181.29亿元);经营性资产24.65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67.27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3895.17万亩(其中:农用地3751.20万亩,建设用地68.47万亩,未利用地75.50万亩)。
3、精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截至目前,全州16430个村组(村级1088个、组级15342个)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9.75万户、227.29万人,完成率100%。20个村组(楚雄市9个社区,禄丰县2个居委会、6个村民小组属于纯街道社区;南华县龙川镇笪家屯社区、笪家屯小组属于地质灾害点,因实施棚户区改造、异地整体搬迁,多数人员已到昆明、楚雄多地居住;元谋县1个村民小组因部分资产存在经济纠纷,正在开展司法诉讼)不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
4、股权设置量化工作全面完成。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武定县5个县市,选择只对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进行股权设置量化,元谋县选择对大部分村组开展股权设置量化(姜驿乡56个村小组、元马镇4个村小组不开展),禄丰县、双柏县、牟定县、永仁县4个县选择对所有的村组全覆盖进行股权设置量化。截至目前,全州完成股权设置量化工作的村组数7705个,占有经营性资产村组数2251个的342.30%。量化股本总额146.66亿元(其中:成员股本总额140.14亿元,集体股本总额6.52亿元)。所有县市均以成员股为主,少部分县市的部分村组设置了集体股、劳龄股、贡献股。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组建。全州现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342个,占有经营性资产村组数2251个的281.74%。截至12月17日,完成登记赋码的村组4710个(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2251个已全部完成登记赋码);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3139本。
(三)引导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积极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取得突破
1、在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中,在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委会和小邑村委会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后,全州加快土地 “三权分置”的步伐,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开展。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如何规范合同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以来重点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从合同文本、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工商资本审核等诸方面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坚持所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让农民包的舒心、走的放心、干的安心。元谋县探索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的贷款方式,并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了我州第一笔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业务,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将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流转活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全州农村家庭承包耕地面积204.71万亩,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达47.39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204.71万亩)的23.15%,其中:出租(转包)42.03万亩,占流转面积88.69%;转让0.80万亩,占流转面积1.69%;互换2.17万亩,占流转面积5%;股份合作0.98万亩,占流转面积2.33%;其他流转形式1.41万亩,占流转面积2.98%,其中大部分土地流转进入农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同时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目前我州各县市都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双柏县作为试点县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严格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分步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到2020年12月底,在全县8乡镇农业发展基础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扎实、矛盾纠纷较少的村(居)委会中至少选择16个试点先行开展,8乡镇分别创建成功2至3个试点,在探索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县8乡镇共建成15个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涉及经营主体15家,入股农户1637户,入股土地面积4388.29亩。
2、有序组织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今年进入实质规划的有禄丰市、楚雄市。
(四)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为“长久不变”提供保障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推进经营权流转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按照“依法办事,公平处置”的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纠纷,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化解机制,实现小的矛盾不出村、大的矛盾不出乡、复杂矛盾不出县,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20年,由于各县市对“平安楚雄”建设的重视,仲裁经费有了基本保障全州十县市共投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经费37.6万元。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一是州级进行3次培训,县市共进行了23场培训。二是针对2019年考评情况进行了整改,对各县市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初评。三是县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县市利用“三下乡”活动、街天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矛盾的调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对口管理”和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原则,做到不拖延时间,不偏离政策,不越级上交。2020年来,全州共发生土地承包纠纷300件,其中:县市仲裁委受理5件,全部完成了有效调解、仲裁;乡村调解291件,合计结案调解结案296件,结案率为98.67%。
(五)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审时度势,对全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同时制定了2020年开展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工作方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十县市的200户农民负担监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继续关注好非法集资的行为统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2、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制度,确保“一事一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一事一议有关问题的调研,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贯彻中央、省、州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和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向群众乱集资、乱摊派等现象的出现。
通过检查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涉农负担重大、恶性案件。
(六)积极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开展规范化建设
1、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延长产业链条,缩短营销链条,培育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联合会,提高合作层次,增强竞争能力。二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将规范化建设作为2020年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内容,继续推进示范社创建,力争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启动示范社动态监测,确保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三是加强与合作社领头者进行沟通,重点就如何依法办社,规范办社问题进行调研,帮助他们在实际中准确把握办社方向,明确思路,为探索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是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有条件的家庭经营专业大户,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我州对农业经营大户顺势引导,为家庭农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十县市都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明确家庭了农场的概念、内涵、认定标准、登记办法。
2020年,全州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615 个,新增358个,目前全州有国家级示范社12个,省级示范社82个,州级示范社157个;组织了10个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申报的省级示范社有15个已经公示、州级示范社34个列入公示名单。全州有家庭农场2668个,新发展1901个,已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62个,今年已审定56个家庭农场作为2020年度州级示范家庭进行公示。
(七)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1、圆满完成2019年报统计工作。完成了2019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资产负债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情况、家庭农场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经机构队伍情况、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乡村治理情况等十三套报表、近600个指标的农经统计年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和整理归档工作。通过开展各项农经统计调查和分析等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基本情况,准确判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决策措施提供了信息服务。
2、完成2020年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全年预报统计工作。按照部、省对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要求,认真统计完成2020年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情况、农业生产托管情况、家庭农场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等八方面的半年报、年终预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3、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规定,认真编制2019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信息统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了省级下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供资金的使用效益。
4、完成2020年农经统计年报的布置培训工作。2020年是农经统计年报指标变化较大的一年,农业农村部是由合作经济指导司和政策改革司负责农经统计年报,新增了一些指标,为了切实提高农经年报统计数据的质量,做好改革后农经统计年报工作,我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全州十县(市)农经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确保统计指标口径一致,为较好完成农经统计年报工作奠定基础。
(八)指导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财务的民主管理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目前,全州的农村财务管理在各乡镇均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站,全州的村委会和村小组的财务大部分纳入乡镇村级会计工作站进行委托代理服务。全州农村财务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务全程公开。
据统计,全州1100个村委会(居委会),100%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村民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99.1%建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计委托代理机构。
(九)认真开展“三资”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严格按照省经管站和州农业农村局扫黑办的要求,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源头管理”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依法整治工作。定期对本单位涉及的“三资”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排查清理,及时统计上报。全年共计完成省州两级报送12期,并形成年终工作总结进行报送。一年来,我单位在三资管理领域未收到任何问题线索举报,问题清单为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5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2020年项目经费比2019年减少13.5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站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就跟着增加2.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59%;项目支出15.37万元,占总支出的7.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5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是2020年项目经费比2019年减少13.53万元,基本支出2020年比2019年增加2.62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0年我站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4名工作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2020年人均1.13万元,与2019年人均1.56万元相比人均减少0.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3万元,其中减少项目经费有州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10万元、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53万元,增加专项业务经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12月我州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比国家及省级要求提前1年完成此项工作。其他项目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因为机构改革有的部门已不存在。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万元开支明细为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9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4万元、培训费2.3万元。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生产发专项资金6.37万元明细开支为印刷费0.56万元、差旅费2.60万元、会议费2.88万元、培训费0.14万元、其他交通费0.19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部门主要职责:楚雄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一是主要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二是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三是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四是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五是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20年底有在职工作人员14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2人)、管理人员5人、工人1人,长期从事着农经工作以及各项改革性项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为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全面抓好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楚雄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实现和维护农民群众财产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工程,从组织保障、政策宣传、工作程序、调查核实、工作检验等各个环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有效开展。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群众满意,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积累了经验、作出了示范,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为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了基础。楚雄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可以用“四个高”、“两个完”、“两个广”(即“四二二”)来概括。
二、项目主要做法:(一)“四个高”,即认识高站位,机构高规格,落实高位推进,保障高投入。
一是认识高站位。2018、2019年,州委将此项工作纳入州委深化改革内容,对标改革目标任务,召开州委深改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州委书记杨斌同志对全州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和2020年州政府党组第6次会议、九届州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对《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以“两办”行文下发,州委、州政府对产改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
二是机构高规格。州级成立由州委副书记任组长,两位副州长任副组长的产改工作领导小组;10县市成立由县市委书记、县市长担任双组长的产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专班;103个乡镇1100个村(居)委会均成立了产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且领导小组组长均由乡镇长、村书记担任。禄丰县还成立了综合协调组、信访维稳组、司法保障组3个由处级领导任组长的专项工作组。
三是落实高位推进。第一是建立州、县、乡、村四级书记亲自抓产改的工作领导机制。第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汇报机制,州农业农村局定期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汇报产改工作情况,县市每月按时向州产改领导小组报送产改工作进展月报及工作进展情况,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自清产核资阶段起,每一阶段工作进度都通报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市委办,关键节点实行工作进度周通报,2020年州产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已通报产改进度17期,形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推进氛围。第三是建立清产核资数据联审机制,通过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草等部门进行数据联审,确保清产核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保障高投入。加大投入、强化保障支持。自开展产改工作以来,各级落实产改补助资金共计1146.998万元,其中:中央68万元,省级262.9万元,州级366.6万元,县级449.498万元。特别是禄丰县克服脱贫攻坚、殡葬改革等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的压力投入195万元,开发管理系统,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股权网络化管理,统一装订县、乡、村、组的产改档案,全县产改档案整齐划一、规范完整。
(二)“两个完”,即完备的工作制度机制,完善的工作方案体系
一是完备的工作制度机制。第一是县级成立挂乡联村包组的工作挂联机制,处级领导挂乡镇,县级部门领导联系村委会,乡镇领导包小组,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承担责任的推进机制。第二是形成系统完备的责任体系,建立双组长制,书记县长是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领导责任,处级领导是挂点责任。运用工作调度机制,把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各级领导,通报进度,宣传典型,通报问题。第三是完善工作督查机制,成立督查组,利用调研、座谈、督查等形式定期督查县、乡镇、村各个环节的改革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通过讲政策、找方法、逐级汇报解决等推进工作的开展;应用工作考核机制,成立抽查组,对各阶段工作实地核查验收,通过逐一对照查看资料,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评定等次,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确保改革工作经得住检验,通过各级考核验收。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形成了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完善的工作方案体系。紧密联系实际,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分阶段、分层次制定方案,县制定产改工作总方案,印发各阶段的指导意见和方案,乡镇、村、组结合实际每个阶段都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坚持分类施策,依法民主决策,形成“中央指方向、省州下任务、县级定原则、乡镇出措施、村组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自开展产改工作以来,州县乡村组五级制定工作方案6万多个。
(三)“两个广”,即广泛宣传发动,广泛民主协商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是基础。夯实紧实工作基础,利用标语、展板、宣传栏、微信、广播、文艺队、户长会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做到产改的政策家喻户晓、产改的好处人人皆知,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2020年全州张贴宣传标语3300条,发放宣传资料6.7万份。
二是广泛的民主协商是关键。充分尊重民意,从工作方案的制定到工作的落实,层层召开会议,进行民主商议,让群众成为产改的主人,全过程参与改革,对有争议的问题,在群众会上讨论协商解决,直面问题矛盾,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三、项目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撑。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在楚雄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组室长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责任到室、到岗、到人,全面抓好农药抽检具体工作,努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撑。
(二)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年来,在省、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认真履职,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全年工作计划,明确农经工作重点,不断强化责任及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着力在“抓宣传培训、抓检查验收”上下功夫,确保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较省级要求提前一年完成。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在项目实施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州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要求进行列支,实现了节本增效目的,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楚雄州辖九县两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全州10个县(市),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5350个村民小组。禄丰县2018年6月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已于2019年12月完成改革任务,并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总结报告;楚雄市、南华县2019年5月被列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已于2020年9月完成改革任务,并于10月20日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了评估总结报告。按照2020年3月16日印发的《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非试点的双柏县、姚安县等7个县于2020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现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整州较全省提前了一年。
(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完成。(2)精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3)股权设置量化工作全面完成。(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组建。(5)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6)初步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7)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8)为全省乃至全国改革积累了经验、作出了示范。2019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等专项工作考评中被通报为优秀单位。《禄丰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禄丰县突出“三抓三促”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别被《楚雄改革快报》2019年第20期、30期刊发;《云南禄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蹚出“致富天地”》在云南网宣传推广。广西梧州市、德宏州、迪庆州等省内外11个地州42个县(市、区)先后到禄丰交流学习,禄丰县先后4次在全省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并应邀到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维西县对产改业务骨干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4月14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北京市大兴区等6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禄丰县榜上有名,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试点县,典型经验材料《聚焦“三抓三促”,稳扎稳打抓改革》2020年10月14日在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第53期,12月4日在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微信公众号上向全国宣传推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218.47万元减少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减少主要是2020年项目比2019年减少2个,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我站调入4名工作人员,相应的人员经费就跟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1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3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病医保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15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12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万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07万元;项目支出15.37万元其中2020年专项业务经费对事单位经常性补助9万元,2020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6.37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6%。主要用于在职14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万元,完成预算的6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预算的5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汽车运行费的相关管理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49万元,下降7.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下降1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汽车运行费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占60.58%;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占39.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及上级业务主管相关部门来我单位协调、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产生的接待48批次及273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彝族自治州经营管理站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205567.48元,其中,流动资产650.22元,固定资产693749.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347.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8.9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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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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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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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56 |
0.07 |
69.37 |
7.08 |
44.49 |
0 |
17.80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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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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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特殊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