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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0-09240014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9-24
  • 标题: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000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9年,我站在州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和省经管站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和中央、省、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现将一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理论武装,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为做好农经工作打下思想基础。

真正达到学有所获,不断提高全站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解读能力,并将学习实践始终贯穿于工作中,做好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为彝 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应有的贡献。

2、强化农村改革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农经常规工作。

(一)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办政改〔2019〕94号)文件精神,我州高度重视,结合我州确权工作实际,下发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农通〔2019〕65号)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楚雄州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全面启动问题梳理、问题整改、数据修正和整理入库工作,确保土地确权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土地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认真开展核实核查。采取通过各级督查核实核查,基本做到摸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纠纷,认真开展自查和解决,受理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历史遗留问题519件,通过确权“回头看”解决381件,受理因确权引发的矛盾纠纷214件、解决214件,确权颁证数比率由原来95%提升到99.07%。

通过“回头看”工作,目前楚雄州辖10个县市、103个乡镇、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统计,全州国土二调面积548.27万亩,其中二轮承包合同面积204.71万亩,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078个(其中:楚雄市12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禄丰县3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华县7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无承包地,无须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通过农村土地确权“回头看”半年来的工作,进一步核实和查缺补漏,确认应开展确权工作的承办方数量涉52.90万户,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2.43万份,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11%;已确权颁证承包农户52.41万户,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07%;确权承包合同面积393.32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92.14%,除涉及乌东德电站建设移民搬迁的元谋县3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暂缓确权和个别地方矛盾纠纷还未彻底解决外,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查缺补漏和扫尾工作。

10个县市通过了农业农村部的数据库汇交,实践证明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长期存在的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了承包合同取得权利、 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三是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对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条件。四是为探索了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提供了条件。

(2)引导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

在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中,在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委会和小邑村委会探索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后,全州加快土地 “三权分置”的步伐,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开展。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我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同时,也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如何规范合同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以来重点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从合同文本、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工商资本审核等诸方面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坚持所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让农民包的舒心、走的放心、干的安心。我们紧紧围绕落实2017年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楚雄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楚政办通〔2017〕52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取得一定实效,全州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39.76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9.42%,其中出租(转包)35.33万亩,占流转面积88.86%,转让0.94万亩,占流转面积2.36%,互换2.00万亩,占流转面积5.03%,股份合作0.98万亩,占流转面积2.46%,其他流转形式0.51万亩,占流转面积1.28%。目前我州林地流转面积92.87万亩,四荒地流转面积8.34万亩,承包土地流转面积39.76万亩、各种地类流转面积达140.97万亩。元谋县探索出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的贷款方式,并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了我州第一笔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业务,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完成,将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流转活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3)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

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推进经营权流转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按照“依法办事,公平处置”的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纠纷,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全州各级农经站的同志都是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194件,群众反映较好,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为顺利完成改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我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

1、工作开展情况

按上级要求,全州103个乡镇的1100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15350个村民小组清产核资数据经审核已于6月底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录入上报;8月中旬完成了清产核资县级自查验收;9月10日前完成了州级核查验收,9月底通过了省级抽查验收,已形成州人民政府文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通过清产核资,全州共清查核实资产(组织类)总计: 183.4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2.13 亿元, 非经营性资产161.28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3860.25万亩,其中: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 3679.95万亩,建设用地(经营性、非经营性)115.42万亩,未利用地64.89万亩。

2、具体举措(1)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保障

①成立领导小组。我州发文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任组长,二位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委农办、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同时,明确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各县市均已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②出台工作意见。一是以《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工作的通知》明电下发十县市政府及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工作。二是以《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8〕30号)文件下发,全面安排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③拟定工作方案。根据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云农经〔2018〕3号)文件要求,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等八个局以楚农通〔2018〕72号文下发通知,对全州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步骤等作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楚雄州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工作步骤,清产核资对象及范围,细化清产核资登记表。

④适时安排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楚雄州农村集体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今年,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州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林波分别在4月全州春耕生产工作会议、5月全州三项农业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作了具体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如期完成。

(2)组织动员,宣传培训,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奠定基础

①积极开展培训。2019年州级共召开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议4期,全州各县市农业局领导、经管站业务人员及各成员单位400余人相继参加培训。至目前全州各县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2922期,培训人员6104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6880份,版报宣传582期,媒体、手机短信宣传17387条,粘贴标语129条。

②加强政策宣传。全州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政策宣传,共开展宣传500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109623份,印发交流材料汇编1350余份,版报宣传652期,媒体、手机短信宣传19387条,粘贴标语4949条。

(3)试点先行,全面推开,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探索路子

①在大姚县赵家店镇的2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开展试点的7个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和折股量化工作和股权证发放。

②禄丰县被列为2018年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要求2019年10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该县已基本完成成员资格认定、股份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等主体改革工作,并以州人民政府文件形成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③楚雄市、南华县被列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要求2020年10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两市县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基础上,正有序开展成员资格认定等各项工作。

(4)严格验收,定期整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质量

截至2019年9月底,全州10个县市的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县级自查验收、州级核查验收并通过省级抽查验收。从验收情况看,全州10县市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做到操作程序规范、清查内容真实完整。县市级应开展自查验收的村组数为4327个(其中:村级1100个,组级3227个),实际已验收的村组数为6390个,县市级自查验收完成率达147.61%,超过省要求的47.61%。州级核查验收已于9月10日前完成。在县级自查验收全面完成并向州级提交请求核查验收申请的基础上,由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州林草局、州教育体育局五部门组成五个核查验收组,于8月25—9月5日期间,随机抽取全州十县市的20个乡镇、60个村(社区居)委员会、60个村民小组、360户农户,采取听取汇报、察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验收。核查验收共随机抽取有经营资产村组61个,占核查村组总数的50.8 %。州级核查验收根据评分共评选出优秀村组25个,良好村组57个,合格村组38个。州级各核查验收组对各地在核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以反馈会的方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同时,州产改办向各县市产改办下发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对照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全州十县市已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形成整改报告报州产改办。目前,全州清产核资工作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5)建立制度,定期通报,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助力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及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月按时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楚雄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月报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抓紧抓实全州十县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半月进展、周进展统计,定期向全州通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产改快报。至目前,已向省州报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进展通报9期。

(三)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重点抓好“一事一议”项目监督检查和上级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是审时度势,对全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出台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二是规范了2019年开展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防控风险排查的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好200户农民负担监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继续关注好非法集资的行为统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通过检查今年没有发生涉农负担重大、恶性案件。

(四)积极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充分发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支持鼓励引导致富带头人、村干部、工商资本大户流转土地经营权。结合扶贫工作的要求,加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力度,目前,我州发展家庭农场达599个,其中2019年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新认定40个,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554个,其中新发展202个。

(五)抓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提供信息分析服务

1、认真完成2018年报统计工作。完成2018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农业生产托管情况、家庭农场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资产负债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经机构队伍情况、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等十五套农经统计年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2、完成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全年预报工作。围绕农业部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统计完成涉及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等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全年预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3、完成农村入户调查月报、季报调查统计工作。在全州7个县抽样选择了420户样本进行调查,围绕州政府提出的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的目标开展预测分析,据州农经入户预测分析:2019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实现12109元,较上年10988元增加1121元,增长10.2%。其中:预计可实现家庭经营性净收入人均6429元,同比增加377元,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53%;预计可实现工资性净收入人均3632元,同比增加479元,增长15.2%,占可支配收入的30%;预计可实现财产性净收入人均236元,同比增加97元,增长70%,占可支配收入的2%;预计可实现转移性净收入人均1812元,同比增加168元,增长10.2%,占可支配收入的15%。通过开展各项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和分析等工作,定期提供和反映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情况,准确判断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决策措施提供了依据。

4、开展2018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信息统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按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规定,认真编制2018年度云南省农村经济信息统计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使用。

5、完成2019年农经统计年报的布置培训工作。为切实提高各项农经统计数据的质量,对全州十县(市)农经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把农经统计工作抓实、抓好,以确保统计指标口径一致,为较好完成各项农经统计工作夯实基础。

(六)指导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财务的民主管理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目前,全州的农村财务管理在各乡镇均建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站,全州的村委会和村小组的财务大部分纳入乡镇村级会计工作站进行委托代理服务。全州农村财务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务全程公开。

据统计,全州1100个村委会(居委会),100%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村民小组100%实行了财务公开、99.1%建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计委托代理机构。

(七)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

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站始终高度重视,2019年3月8日,我站成立了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站长生德平任组长,两位副站长任副组长,并成立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和宣传,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迫切需要,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同时扫黑除恶不仅是一个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要求全体职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及和谐发展,有效铲除涉黑涉恶势力土壤的滋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切实提高了站全体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强化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

2、建立工作上报制度和举报箱

结合我站实际,针对工作中梳理出来的问题,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制度》和三资领域排查表。重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查调处,解决土地纠纷矛盾及排查三资领域侵占群众利益和集体利益问题,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问题线索举报箱。

3、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开展涉我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相关工作和推进农村改革工作

3月15日州经管站再次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会上组织全站职工传达学习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扫黑除恶相关材料报送的通知》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查的通知》〔2019〕42号)文件精神,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农经领域所涉及的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中侵占群众和集体利益问题和土地承包工作中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农民上访工作进行了安排。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21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总收入212.99万元对比总收入增加5.48万元,增幅2.57%,经费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承担着改革性工作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21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57万元,占总支出的86.77%;项目支出28.9万元,占总支出的13.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总支出212.99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5.48万元,增幅2.57%,经费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承担着改革性工作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2019年项目资金比2018年增加5.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5万元。与2018年189.89万元相比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2个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0万元。与上年23.1万元相比增加5.8万元,主要是改革性工作任务重。主要用于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农村经济统计调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12.99万元相比增加5.48万元,增幅2.57%主要是增加了改革性工作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5万元;农林水支出16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4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及单位承担的大病医保部分。

3.农林水(类)支出16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3%。主要用于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费支出、农经统计报表支出以及其他项目工作检查督促的支出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89.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预算的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州经管站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厉行节约的相关事宜,并针对经管站实际相继出台公务用车和业务接待报销管理的相关规定,充分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三公”经费决算与预算只减不增,减少0.73万元,下降10.43%。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27万元比2018年7.32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1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6.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深入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90万元,二是2019年楚雄州经营管理站对车辆各项支出实行登记制度,例如加油和汽车修理费实行台账管理,使2019年“三公经费”较2018年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占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占36.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改革性工作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及单位常规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部门到经管站调研洽谈、办理相关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2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30.0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16万元,累计折旧减少6.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报废报损资产0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特殊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111

2019部门决算公开表(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2009240921334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