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9-09200019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9-09-20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7、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8、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
9、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
10、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全州前三季度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39.18亿元,增长6.2%,比去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二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08元,增长9.2%,增速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预计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可实现增长6.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实现11149元,增长11%。
2、主要做法及成效
(1)提质增效,保障全州粮食安全。始终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紧紧依托楚雄州“楚粳”系列水稻的育种、推广优势,稳定“楚粳”27号、28号等品种种植,加大“楚粳”37号、40号等水稻新品种推广,打造“楚粳”系列彝 州优质米品牌,持续巩固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保障全州粮食安全。全年粮食种植面积413万亩,预计实现粮食产量129.01万吨,比上年增长1%,其中:水稻89.45万亩,产量46.51万吨。
(2)量价齐增,特色经作效益明显。充分发挥绿色生态和立体气候优势,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着力打造特色品牌,蔬菜、水果、油菜、茶叶、蚕桑、农作物繁制种、魔芋、花卉、中药材、人工食用菌等10个特色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成为农业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支撑点。1.蔬菜。全年种植蔬菜141.23万亩,产量251.47万吨,产值59.61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6.2%、14.3%和10.7%。2.水果。全州水果种植面积58.1万亩,上市的梨、芒果、枣、葡萄、西瓜等产量65.07万吨,产值20.24亿元,分别增长2.1%、 8.3%和9%。3.油菜。种植面积37.77万亩,产量6.14万吨,产值3.78亿元,分别增长5.1%、4.1%和8%。4.茶叶。全州茶园面积5.2万亩,毛茶产量1220吨,产值7060 万元,分别增长6 %和15%。5.蚕桑。全年新栽桑7924亩,全州桑园面积达到16.9万亩,蚕农1.59万户,饲养蚕种10.4万张,鲜茧产量4243吨,产值2.17亿元,分别增长16%和19%。6.农作物繁制种。繁制种面积15.6万亩,产量12.47万吨,产值16.08亿元,分别增长3.5%、3.7%和3.7%。7.魔芋。种植面积16.47万亩,产量33.67万吨,产值10.56亿元,分别增长0.3%和7.5%。8.花卉。种植面积6.42万亩,产量7.74亿枝,产值12.49亿元,分别增长9.7%、10.6%和17.2%。9.中药材:种植面积20.5万亩,产量2.72万吨,产值11.41亿元,分别增长9.8%、1%和10%。10.人工食用菌:种植面积500万平方米,产量4.55万吨,产值5.9亿元,分别增长5.1%、3%和6%。
(3)突出优势,特色养殖稳步发展。2018年,全州农业部门按照“优布局、调结构、转方式、增效益、可持续”的发展思路,积极开展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创建,强化畜禽禁养区整治及规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养殖环节生产行为,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预计全年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出栏分别达430万头、44万头、130万只、240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7.3%,7.6%,8.3%和9.9%,实现肉类总产量50万吨,增长7.7%,实现畜牧业产值123亿元,增长8%。云岭牛存栏3万多头,成为全省云岭牛存栏数最多、发展最快的州市。积极引进江西正邦集团200万头生猪养殖体系项目建设,武定、南华、楚雄、双柏4县(市)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内26户规模养殖场按时完成关闭搬迁工作。逐步调优渔业养殖品种,进一步提升水产品质量,全州淡水养殖面积 14.67万亩,预计全年可完成水产品产量3.45万吨,渔业产值5.9亿元,分别增长10.8%和8.2%,发展稻田渔7.66万亩,产量1600吨。
(4)龙头带动,培育壮大经营主体。1.持续发挥农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号),南华、元谋完成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其余县(市)正加紧编制,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稳步推进,认定园区重点企业68户,楚雄工业园区赵家湾生物产品加工区等3个园区被认定为第一批云南省生物产业示范基地,入驻企业63户,元谋冬早蔬菜及热带水果产业园被列入全省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推荐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园区5个,认定州级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园区10个,制定了楚雄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农业小巨人培养企业名单(80户)。2.开展省级第13批、州级第11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新增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3户、州级49户,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2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83户,州级288户。预计全年龙头企业可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270亿元,增长10%以上,完成农产品销售收入215亿元,增长10%以上,实现了农产品加工、营销稳步增长。3.全州累计发展家庭农场55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3352个,种植大户4316户,养殖大户1.66万户。4.组织238户(次)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中国农交会、南博会、昆明农博会等10场大型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及各类展会,完成现场销售额386.37万元,签订销售合同17个,合同金额1.28亿元,成功举办第二届云南·元谋首届蔬菜种业博览会,有79户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商服务,预计全年实现销售额3.5亿元,完成休闲农业营业收入3.1亿元,增长12%。5.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全州累计有46个农产品获“云南名牌农产品”称号,在全省2018年绿色食品“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表彰大会上,我州分别有1个花卉、蔬菜和水果品牌被评选为“2018年云南省10佳花卉、蔬菜、水果品牌”,1户农业龙头企业被评选为“云南省2018年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南华野生菌、元谋蔬菜、永仁高原特色晚熟芒果、楚雄肉牛获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首批认定。
(5)强化监管,保障产业发展安全。2018年,全州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畜产品质量监测和农业行政执法,全州年内未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态势。1. 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构筑覆盖州、县、乡、村的四级监管网络,在103个乡镇农技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牌子,聘请1240名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双柏县检测站建成并通过验收,元谋、永仁、南华、禄丰县检测站和州检测中心通过省级“双认证”资质,全州基本形成了以10县(市)定性筛查为基础,以州检测中心定量监测为主干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2.开展省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对全州10县市生产基地、市场果蔬的135个主要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100%;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全州10县市生产基地、市场的果蔬主要品种进行了145个样品的定量监测(例行监测),合格率99.3%;组织10县市开展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蔬菜农药残留速测抽检3.57万个样品,合格率99.7%;抽取兽药样品58批次、饲料样品65批次,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实施生猪屠宰环节4036批次、牛160批次“瘦肉精”抽检和 1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瘦肉精”快速自检3004份,结果均为阴性。3.积极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和应急演练,保障农业投入品和农资市场安全。组织开展“农业质量年”、“种子质量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专项活动,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和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全州累计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602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7113个(次),立案查处违法农资生产经营案件131件,查获违法农资产品5.3万公斤,货值96.7万元。4. 全年新增农产品“三品一标”国家质量认证90个,全州累计有 204户企业的489个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其中:有机食品 22个、绿色食品 305个、无公害农产品15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累计认定农产品原料种植基地面积 85.68万亩、产品产量 62.17万吨、产值31.63亿元;积极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可查询119户生产经营主体、92个基地、237个农产品的可追溯信息1万余条。
(6)深化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1. 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省的安排部署,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确认涉及家庭承包农户53.81万户,已确权颁证承包农户51.58万户,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5.86%,确权承包合同面积371.74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81.59%,除涉及乌东德电站建设移民搬迁的元谋县3个村委会、54个自然村暂缓确权和个别地方矛盾纠纷还未彻底解决外,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加快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全州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33.75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的16.49%。3.试点先行,稳步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大姚县赵家店镇的2个村委会、7个村民小组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村民小组已全部完成成员资格认定、清产核资和折股量化工作,后续组织股权证发放。禄丰县土官镇作为州级清产核资试点镇,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禄丰县被列为国家级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改革试点方案已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实施,到2019年完成试点工作任务,2021年全州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4.加强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目前,在各乡镇均建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站,实行农村财务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务全程公开,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代管的村、组集体资金总额是51.48亿元。
(7)精准施策,着力推进产业扶贫。全州农业部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产业扶贫为己任,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通过“特色种养+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特色畜禽、经济林果、烟草产业、淡水渔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八大产业扶贫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全州共有4955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52万户13.37万贫困人口发展扶贫产业,主体带动覆盖率达到99.7%,各级财政共投入产业扶贫资金7.29亿元,2018年全州有产业发展条件的1.54万户、5.86万人通过产业扶贫实现如期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业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农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43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96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1697.38万元,比上年1424.85万元增加272.53万,增长20%,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2018年4月单位负责筹备楚雄州建州60周年彝 州名优新特产品展销会布展工作,州财政下达专项经费126.7万元,筹备昆明南亚博览会下达经费35.55万元;三是增加省级下达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69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17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44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1442.59万元增加255.83万元,增加17%,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4月单位负责筹备楚雄州建州60周年彝 州名优新特产品展销会布展工作,州财政下达专项经费126.7万元,筹备昆明南亚博览会下达经费35.55万元;二是年内进行公务员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上调、补发上年及年内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三是增加3位单位离退休人员年内病故抚恤金,单位的支出总体呈现平稳收支的态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17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988.95万元增长260.22的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公务员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2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的453.65万元减少4.39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2017年筹备楚雄州建州60周年彝 州名优新特产品展销会布展工作专项经费126.7万元,二是单位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专项经费按州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项目逐笔在2017年基础上压缩30%编报。2018年项目支出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3.2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农业发展规划,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开展,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②组织召开全州农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农业指标,努力完成年初与省州签订的各项农业目标任务; 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 ①在元谋县开展农作物立体件套种技术示范推广,举办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展示现场观摩会议及技术培训;②做好全州各县市各项农业科技推广技术的指导培训工作;③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18年新增“三品一标”质量认证84个,超额完成省、州下达认证任务;④做好农产品信息统计工作,完成2018年农产品信息统计工作任务;3、病虫害控制1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工作,对2018年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做安排,对全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进行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及各种抽检任务安排,确保了2018年全州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②开展全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培训,做好全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督查工作;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编制招商项目及宣传资料,组织外出开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业专题招商、精准招商、驻点招商;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4、农产品质量安全14.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并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配合省农业厅完成例行监测任务,合格率100%,完成州级例行监测抽样260个,综合合格率97.69%,完成蔬菜样品速测4.79万个,合格率99.79%;②组织完成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应急演练;③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17年新增“三品一标”质量认证59个,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32个认证任务,全州累计有181户企业的396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53个,绿色食品221个,有机食品1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累计认定农产品原料种植基地面积83.17万亩、产品产量59.63万吨、产值29.02亿元;5、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 2018年州农业局根据省农业厅、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大高原特色农业宣传推广力度和农产品品牌建设招商引资的工作要求,加强推进农产品市场开拓,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市场开拓体系建设,分别举办并参加了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名优新特产品展、杨丽萍花园艺术生活展暨云品出滇优质生态特色产品展楚雄活动周、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2018产业扶贫在行动——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大型公益活动、第十四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2018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商品洽谈展销会、2018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商品洽谈展销会、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8年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上海)推介活动、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名优新特产品(北京)推介活动,共组织参加展会9个(州农业局筹办1个),组织235户(次)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展,实现现场销售额381.61万元,达成意向性协议 180个,协议金额8058.2万元;签订正式合同 16个,合同金额12681.6万元。对宣传我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成果,提高农业品牌影响力,农产品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农业招商引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促进和推动作用; 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绩效评价和技术培训、政策宣传、数据收集统计、检查和指导工作;7、其他污染源防治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平台建设、购置数据采集设备、组织动员、宣传、培训,抽样调查、样品检测、原位监测点建设,以及开展普查试点县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2018年比2017年的1418.18万元增加274.9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4月单位负责筹备楚雄州建州60周年彝 州名优新特产品展销会布展工作,州财政下达专项经费126.7万元,筹备昆明南亚博览会下达经费35.55万元;二是年内进行公务员基本工资和艰苦地区津贴上调、补发上年及年内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三是增加3位单位离退休人员年内病故抚恤金,单位的支出总体呈现平稳收支的态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2.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1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8.21万元;住房公积金51.34万元;行政运行876.5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3.9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4万元;病虫害控制14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9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7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6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原因:单位结合2018年州委巡查整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控制陪餐人数,压缩接待标。公务接待经费主用于是我单位今年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加大引进省外企业项目合作,接待省外招商引资洽谈项目企业较上年增加。单位总体三公经费人均支出0.44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71万元,下降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2018年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4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展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招商引资、省外重点企业赴我州农业产业化项目考察对接、州内重点龙头企业对外合作、重点工作交流及项目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3万元,与上年94.36对比增长3.8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人员调入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及工会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农业局资产总额566.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47万元,固定资产48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3.3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5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46.2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66.44
|
85.47
|
480.97
|
|
109.89
|
|
371.08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单位反映专用举办农展会展位租金)
3、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材料,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单位反映专用材料主要用于农用材料)
4、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楚雄州农业局
2019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