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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9-09200017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9-09-20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部门

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3月,隶属于州农业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农业、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宣传贯贯彻;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安全种植、安全加工技术规程制定;组织全州农产品质量申报认证及县(市)工作站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等重要职责。十年来,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了全州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和全省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监测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省、州下达的“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和各项检验检测项目任务和目标,为全州加快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争创品牌农产品和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作出了积极贡献,确保了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工作超额完成

按照“绿色、健康、生态”的发展要求,认真组织州内农产品生产企业申报“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创建农产品质量品牌,同时按照认证程序和规范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产品抽样、报告编写、系统录入等工作,有效地推动全州“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开展。年内全州共有30家企业90个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其中:有机食品1家企业3个、绿色食品25家企业81个、无公害农产品3家企业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家企业1个,认证产品数完成省厅下达85个目标任务的105.9%。有机食品认证面积0.059万亩、产量0.023万吨、产值0.69亿元;绿色食品认证面积2.51万亩、产量2.54万吨、产值2.61亿元;无公害活鸡7.1万羽、鸡蛋3000枚、鸡和蛋产量0.017万吨、产值0.081亿元,无公害生猪0.6万头、产量0.06万吨、产值0.13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楚雄滇撒猪80万头、产量4.8万吨、产值5.76亿元。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完成年初计划0.55万亩的10.7%、绿色食品认证面积完成年初计划1.81万亩的138.7%。

截至2018年11月,全州累计有204家企业489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其中有机食品22个、绿色食品305个、无公害农产品15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累计认定农产品原料种植基地面积 85.68万亩、产品产量62.17万吨、产值31.63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白竹山茶叶种植面积1万亩、产量0.05万吨、产值0.25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武定鸡年出栏253万羽,产值2亿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楚雄撒坝猪、楚雄滇撒猪养殖规模130万头、产量7.8万吨、产值9.36亿元;无公害活鸡7.9万只、产量0.019万吨、产值0.091亿元。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推进

1.开展续展换证、年检工作。已完成20家企业48个产品的绿色食品续展换证,完成57.1%;已办理41家111个产品的年检,占计划数的87.4%;办理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4家企业9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率81.8%。截至目前,全州“三品一标”有效用标产品258个。

2.蔬菜农残速测。组织十县市完成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蔬菜农药残留速测抽检,累计抽检样品3.5万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3.开展“三品一标”综合检查。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组织十县市开展了“三品一标”综合检查工作,累计发放“三品一标”宣传材料1000多份,检查了19家消费量大的肉、奶、蛋、粮油、果蔬超市和市场。

4.开展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对拟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和续展换证的47家企业开展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评价工作,涉及全州9个县(市)17个乡镇56个村委会,共采集农产品产地种植土样156个、灌溉水样27个、加工水样16个、食用菌基质4个,环评面积5.86万亩,涉及水果、蔬菜、干果、食用菌、大米、调味品、饮品等七大类173个农产品(新申报产品95个、续展换证产品18个)。

5.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按照《2018年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和本单位职能职责,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组织编写并及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信息24期。

(三)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1. 省级例行检测工作。根据省农业厅下达的2次共120个蔬菜水果样品安全监测任务,对宾川县、瑞丽市、云县、沾益区、隆阳区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工作,抽检样品120个,对抽取样品有机磷类、有机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共35种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判定,出具报告120份,获得有效数据4200个,其中,蔬菜样品合格率为99.2%、水果样品合格率为100%。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2. 省(州)级监督抽查工作。根据省(州)级下达的2次共130个蔬菜水果样品监督抽查抽检任务,对州内10县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抽样检测。第一次抽检蔬菜样品60个,水果样品10个,对12种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出具70份检测报告,获取有效数据840个,第二次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下发的《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抽取蔬菜55个、水果10个,对9种高毒、禁限用有机磷类农药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65份,获得有效数据585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100%、水果样品合格率为100%。

3. 州级例行监测工作。根据州农业局下达的3次150个蔬菜水果样品的例行监测任务,对州内10县市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例行监测,其中中心承担90个样品。到目前,已完成95个样品的抽样检测,其中蔬菜72个、水果23个。抽检农药品种为35种有机磷类、有机氯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出具报告95份,获得有效数据3325个,蔬菜样品合格率为98.9%,水果样品合格率为100%。并指导永仁县、南华县各完成10个样品的检测任务。

4.检测能力验证。年内分别参加部、省组织的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对考核样品中残留物都作出了准确定性和定量,顺利通过检测能力验证。

(四)土肥科技推广工作示范推动

1. 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全州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390.33万亩,完成州级计划的108.4%;推广配方肥5.48万吨(实物量),应用面积150.7万亩,占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面积的40.55%,开展中微肥示范推广38.68万亩;安排新肥料新技术试验11个,建立示范区85个、示范面积33.92万亩;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79.84万亩,蔬菜和水果水肥一体化应用53.65万亩,有机肥施用46.85万亩,其中商品有机肥施用13.68万亩。据统计,全州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实际平均亩减施化肥1.12千克,实现节本增效40元,累计总增产12.13万吨,实现总增产节支1.56亿元。

2.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全州实施秸秆还田157.74万亩,增施商品有机肥13.68万亩,绿肥种植面积14.62万亩。指导双柏县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400亩(水稻、蔬菜各200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

3. 做好土肥样品布点采集及分析化验检测。全州共采集土壤样品402个,植物样品90个,农户调查598户;分析化验土壤样品285个2611项次,植物样品80个114项次。为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建立养分丰缺指标体系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5. 做好土肥技术服务。围绕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切实履行土肥工作职能。制定了《楚雄州2018年土肥工作要点》《楚雄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意见》等技术资料指导全州土肥工作,完成了《2017年楚雄州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年度评估》。

(五)农业环保工作正常开展

1.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点位核实、采样和质量控制工作。一是组织全州涉及的8个县(市)根据实际情况采集土壤样品并补录已采水稻样品信息,截至5月31日,全州64个点位的样品全部完成采集、制样和送样。二是按照《云南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在全州各采样小组采集土壤样品的同时组织对位置发生明显偏移、未使用采样手持终端记录采样信息、其他信息存疑的采样点位开展现场核查,核查率26.6%。质控小组同时对全州64个土壤点位和51个水稻点位文件资料情况进行了检查,文件资料检查率达100%,并接受了省级质控实验室的外部专项质量监督检查。

2.开展2018年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与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签订了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项目任务委托书,按照《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对全州380个国控点位进一步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并完成51个土壤样品、129个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和制样工作。

3. 组织核实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样点和国控例行监测点代表面积。根据《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关于核实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样点和国控例行监测点代表面积的通知》(云农环〔2018〕14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我州994个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采样点和272个农产品产地协同监测点位进行代表面积的核实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0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55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39万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52%。与上年对比:2018收入比2017年623.83万元减少71.04万,减少11.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17年613.04万元减少68.65万元,减少11.20%,其他收入8.40万元比2017年10.79万元减少2.39万元,减少22.1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及省级上级单位拨入的资金较2017年相对减少,导致2017年经费总体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7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02万元,占总支出的66.98%;项目支出234.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1320.88万元减少610.10万元,减少46.19%,主要原因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在2017年完工,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0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443.09万元增长32.93的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4.76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7年的877.79万元减少643.03万元,减少73.26%;主要原因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在2017年完工。2018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污染防治支出5.6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用于完成土壤详查工作。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9.7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15万元:对全州438个点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35万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360万亩;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10个。②、农产品质量安全14万元:承担完成省厅120个蔬菜水果样品的例行监测任务,新增“三品一标”认证85个;力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满意度90%以上。③、2017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 粮食生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0.79万元。3、农产品质量安全28.0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费2万元;②城区农贸市场定期抽样检测费15万元;③工作经费3万元;④2017年监测点建点经费0.45万元;⑤耕地质量监测经费0.6万元;⑦2018年兽药饲料委托检测补助工作经费3.9万元;⑧2018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经费3.07万元。4、事业运行1.6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检测人员常规体检费1.68万元。5、食品安全事务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承担130个种植业样品的监督抽查抽样检测任务。6、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的技术培训、督促检查指导、调查评价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7、市农业局拨入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57.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71%。与上年对比2018年比2017年的1175.56万元增加减少630.38万元,减少53.63%。主要原因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项目在2017年完工,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9.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1.65万元;住房公积金28.72万元;购房补贴2.52万元;事业运行342.67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9.79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0.00万元;污染防治5.69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2万元,完成预算的8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76.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较好地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在“三公”经费预算时精准度不够。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20万元,增长25.5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4万元,增长3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专项业务增加,导致“三公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1万元,占70.68%;公务接待费支出4.61万元,占29.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全州438个点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35万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360万亩;建立化肥减量增效核心示范区10个及承担完成省厅120个蔬菜水果样品的例行监测任务,新增“三品一标”认证85个;力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户满意度90%以上及承担130个种植业样品的监督抽查抽样检测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068.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83万元,固定资产491.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0.1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7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7项,账面原值49.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8.94

176.83

491.94

70.61

34.68

0

386.65

0

400.17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