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8-0919001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9-19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000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1982年11月成立,是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财务、农民负担”三大管理及农经政策宣传为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二是土地确权颁证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三是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管理;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分析;六是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等。根据以上职责,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设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农村经济统计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组三个组室。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各项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较好完成
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汇总、预测和分析等工作,定期提供和反映农村经济运行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情况,研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制定决策措施提供依据。
(1)顺利完成2016年年报统计工作。完成2016农村基本情况、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村集体经济资产负债情况、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等十三套农经统计年报表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2)完成半年报、全年预报工作。围绕农业部农村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统计完成涉及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情况等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和全年预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3)扎实开展农村入户调查月报、季报调查统计工作。在全州8个县抽样选择了480户样本进行调查,围绕州政府提出的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的目标开展预测分析工作,建立了以农民收入为重点的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通过全州农产品与生产资料价格月报调查和农村入户调查一、二季度预测分析工作,从总体上把握了农民生产经营和农民收入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三农”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据入户调查分析:2017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实现10370元,同比增加1049元,增长11.25%。
(4)开展基层农经体系情况调研。根据农业部、省经管站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各地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农经体系建设的典型经验,认真组织开展了楚雄州基层农经体系情况摸底调查,重点调查县、乡两级农经机构和人员情况。目前,我州有县级农经机构10个,均是股所级,县级编制数75个,实有人数61人。楚雄州的103个乡镇,自乡镇机构改革以来,都没有单独设置的农经机构,乡镇农经站均是综合设置,有专职人数56人,兼职人数115人,经过调查确认,楚雄州基层农经体系基本健全的县有:牟定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其余六个县市基层农经体系均不健全。
(5)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员关键指标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调查统计工作。
(6)完成2017年农经统计年报的布置培训工作。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
目前,全州10个县市都已部署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95个乡镇、870个村(居)委会、11633个村民小组。10个县市的技术设计书通过省级评审,10县市进行了招投标,同时10个县市都将监理工作已纳入招投标。我州姚安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州先行一步,在完成适中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全县已完成了73个村(居)委会(栋川镇四街居委会外)、1167个村民小组,43881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据初步统计,实测地块417409块,实测土地面积325601.21亩,与统计局2015年年末耕地面积176387亩,增149214.21亩,增84.6%,与国土二调面积348433亩减少22831.79亩,减6.55%。
根据要求,州、县两级农业局领导都积极与省确权办、省云投集团进行确权影像工作底图对接商谈(姚安自飞)。目前9县市94个乡镇已经领到94个乡镇的底图达100%。其中接图后已开展实际外业作业的涉及80个乡镇、726个村(社)委会:楚雄市开展12个乡镇、102个村(社)委会,双柏县开展7个乡镇、65个村(社)委会,牟定县开展7个乡镇、89个村(社)委会,南华县开展10个乡镇、97个村(社)委会,大姚县开展9个乡镇、56个村(社)委会,永仁县开展7个乡镇、63个村(社)委会,元谋县开展10个乡镇、73个村(社)委会,武定县开展4个乡镇、26个村(社)委会,禄丰县开展14个乡镇、155个村(社)委会。
到目前,我州各级补助资金共1391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32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4443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3500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651.5万元。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外业作业已基本完成的有20个乡镇、已经开展外业作业的有44个乡镇。
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1)重宣传,转变农村土地经营观念。一年来,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农村乡镇集市设立咨询摊点、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会议、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通过广泛宣传,不仅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政策意识,而且也转变了农村基础层干部和群众管理与经营土地的观念,从而为全面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做示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把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树立了土地流转典型,辐射带动了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能人种植大户加入土地流转大军,发展现代农业。探索“公司(合作社)+两委+农户”流转模式。为稳步推进流转,楚雄市、牟定县已经成立了县市及乡镇流转中心。到目前为止,全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30.28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14.8%。其中转包6.31万亩,出租21.28万亩,互换1.31万亩,转让0.42万亩,入股0.33万亩,其他方式0.63万亩;分别占承包土地流转面积的20.8%,70.3%,4.3%,1.4%,1.1%,2.1%。同时组织了州农办、州农业局相关科室、州水投公司、州经管站和十县(市)农业局副局长、农经站站长共28人组成考察组。于5月8日至5月11日赴曲靖市沾益区和马龙县、红河州泸西县考察学习了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农村土地流转及农业投资公司运营情况,完成了考察报告,并起草了《楚雄州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楚政办通[2017]52号文件下发。
(4)抓服务,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目前,全州九县仲裁庭建设基本完成,其中:禄丰、牟定、南华、姚安、元谋、武定六个县通过验收,大姚、永仁、双柏建设基本完成,但还未通过验收。按照“依法办事,公平处置”的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纠纷,及时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基本上能使上访农户怨愤而来,满意而归。
4、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
(1)减轻农民负担是党在农村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审时度势,对全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同时制定了2017年开展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工作方案;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十县市的200户农民负担监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工作重点,继续关注好非法集资的行为统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2)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制度,确保“一事一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一事一议有关问题的调研,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贯彻中央、省、州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和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向群众乱集资、乱摊派等现象的出现。
(3)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职责。针对2016年12月13日至14日,国务院减负办检查组第二组对我州南华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责成南华县成立专门的整改落实小组,对存在问题一一进行了整改落实。之后,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今后工作下发了楚雄州201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要求各县市在贯彻落实减负政策工作中,要加强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核实整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
(4)建立了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措施,我州各级减负办建立了50个乡、100个村委会、200户农户的农民负担监测点,对农民负担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并实行监测情况季报制度。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起到了很好的监控作用。
5、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步伐加快
(1)在建立并规范合作社,继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同时。一是提倡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延长产业链条,缩短营销链条,培育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联合会,提高合作层次,增强竞争能力。二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将规范化建设作为2017年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内容,继续推进示范社创建,力争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启动示范社动态监测,确保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三是加强与合作社领头者进行沟通,重点就如何依法办社,规范办社问题进行调研,帮助他们在实际中准确把握办社方向,明确思路,为探索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2)顺势引导,为家庭农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十县市都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明确家庭了农场的概念、内涵、认定标准、登记办法。
(3)打造和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向更高层次发展,到目前为止,全州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147个,涉及种植、养殖等产业,17万农民成为合作社成员,带动非成员农户26万户。其中,种植业1540个,占总数的48.94%;林业264个,占总数的8.39%;畜牧业991个,占总数的31.49%;渔业25个,占总数的0.79%;服务业133个,占总数的4.23%;其他194个,占总数的6.2%。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省、州级示范社累计205家。家庭农场已认定403家,同时,已首次认定州级示范家庭农场30家。
6、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据统计,全州1091个村委会均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了财务公开;全州14930个村民小组,实行财务公开的村民小组数是14929个,占总数的99.99%;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民小组数14563个,占总数的97.54%;全州103个乡镇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同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目前,我州农村财务公开已全面开展,基本做到了半年或季度公开,做到了农村重大事项财务公开,一事一议财务全程公开。
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云南省农业厅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农经〔2016〕20号)文件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文件,我州不等不靠,积极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
(1)确定试点乡镇。通过调研,在县级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大姚县赵家店镇的赵家店村委会、小双沟上组、小双沟下组,他利颇村委会、大村、小村等2个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作为我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同时将禄丰县土官镇作为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试点乡镇。
(2)拟定试点方案。按照省州相关文件及要求草拟了《大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指导意见》、《大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大姚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股权量化指导意见》三个相关配套指导意见及《大姚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操作模式》,待审定后下发指导开展试点工作。禄丰县土官镇下发了《土官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土政【2017】20号),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工作对象和范围、工作内容、时间、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各方面作了具体的安排。
(3)强化业务培训。今年共组织五次州、县、试点县、乡镇相关业务人员参加农业部在海南省举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学习,参加省农业厅在保山、昭通、大理举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到大理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等共计培训人数达30人次。
禄丰县清产核资县经管站、土官镇共举办培训18场次92人/次,土官镇共挂横幅和贴标语78条,印发宣传资料1568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4)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村组会,农业科技下乡等方式,利用土地确权动员部署会、户长会等对农户进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开展宣传3场次,达200多人。
8、抓好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一是制定楚雄州经营管理站人员岗位职责,做到职能明确,责任上肩,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深入推进“四项谈话”工作,在全站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四是制定了2017年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按照与州局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认真落实,经常性学习宣传维稳、创安相关会议精神,完善单位内管规章;按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组建了6人的义务消防队。一年来单位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五是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单位领导多次深入扶贫点,与镇、村、农户联系对接,共同想办法、出主意,制定脱贫计划、脱贫措施,支持扶贫资金1万余元,六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年内报送《楚雄农情》并被采用14篇,农业信息网采用的信息较上年大幅度增加。七是严格执行《楚雄州经营管理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项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末编制12人。其中:2017年末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1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7收入比2016年195.99万元增加23.72万,增长1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 2016年 194.19万元增加25.51万元,增长11.61%,其他收入比2016年0.01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单位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收支的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1万元,占总支出的86.85%;项目支出28.90万元,占总支出的13.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195.99万元增加23.72万元,增加10.80%。主要原因分析:年内增加综合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年度内单位各项指标收支支出运行平稳,项目资金在逐年递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156.79万元增长34.02的万元,增长17.83%;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0%;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经营管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0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的39.20万元减少10.30万元,减少35.6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2016年州级下达我单位用于土地确权专项经费8万元,二是单位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按州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项目经费对照2017年相应项目进行逐笔压缩的编报。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1、事业运行16.9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农村土地承包工作,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③农村集体经济统计调查工作,④农村“三资”清理统计及监督管理,⑤农村经济信息点建立补助工作。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经济统计报表工作的培训,年底报表布置会议,报表的印刷等。3、农业行业业务管理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县级土地确权工作的指导以及日常办公经费。4、农村综合改革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县级工作指导及日常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19.71万元的100%。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2016年的194.19万元增加25.51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较为稳定;二是基本支出增加年内工资晋级后的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相关基数的个人财政补助部分;三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7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68万元;住房公积金11.55万元;事业运行159.5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的6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的56.0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下降原因:一是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经营管理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较好地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在“三公”经费预算时精准度不够。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8.33万元减少2.32万元,下降3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万元,下降4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4万元,下降32.8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经营管理站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占52.41%;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占47.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围绕单位土地确权工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常规定工作监督检查等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来往业务单位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2017年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9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81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各类扣款基数相应上调、清算追加了退休人员工资。部门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65.31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占基本支出的86.64%;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3.43万元(办公经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0%;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遗嘱补助、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11.5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4.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5万元,固定资产73.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74.02 |
0.85 |
73.17 |
7.08 |
44.49 |
|
21.60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材料,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单位反映专用材料主要用于农用材料)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楚雄州经营管理站
2018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