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18-091900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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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000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
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3月,隶属于州农业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农业、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宣传贯贯彻;对全州农产品质量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检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区域布局,安全种植、安全加工技术规程制定;组织全州农产品质量申报认证及县(市)工作站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等重要职责。十年来,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了全州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和全省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监测等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省、州下达的“三品一标”质量认证和各项检验检测项目任务和目标,为全州加快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争创品牌农产品和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作出了积极贡献,确保了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农业厅的关心、支持及农业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通过争取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建设完善实验室工作条件、培养检测队伍,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为保障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62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04万元,占总收入的98.2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9万元,占总收入的1.73%。与上年对比:2017收入比2016年1757.19万元减少1133.36万,减少6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 2016年 1248.56万元减少635.52万元,减少50.90%,其他收入比2016年508.63万元减少497.84万元,减少97.88%。主要原因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及市农业局农产品检测建设项目资金于2016年全部到位,2017年没有建设项目资金,相比之下导致2017年经费总体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132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9万元,占总支出的33.55%;项目支出877.79万元,占总支出的66.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859.74万元增加461.14万元,增加53.64%,主要原因分析: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0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356.79万元增长86.30的万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0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7.7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的502.95万元增加374.84万元,增加74.53%;主要原因分析: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1、食品安全事业支出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承担玉溪市(150个样品)、红河州(200个样品)的监督抽查任务;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2.34万元,资金主要用于: ①全年分四次,对迪庆州112个蔬菜、水果样品37个检测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10个茶叶样品的抽样送检,按时提交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基本掌握迪庆州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②按照统一集中育秧、统一机械插秧和双龙出海规范化移栽、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收的“六统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措施的落实。(一)合理选择主推品种;(二)强化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集成与应用;(三)突出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四)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五)推进机械化生产;(六)开展技术培训。3、事业运行49.9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 ①、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奖励资金;②、办公室搬迁及设备购置费;③、检测人员常规体检费。4、农产品质量安全745.4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对10县(市)蔬菜、水果分四次进行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年检测样品350个;对葡萄、草莓、人工菌、茶叶开展监督抽查,开展全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工作。②2、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工作;③、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农产品定期抽样检测工作;④、检测能力验证;⑤、仪器检定费、设备维修;⑥、实验室低值易损易耗品、试剂及标准品购置;⑦、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⑧、检测样品购置;⑨、2017年兽药饲料委托检测补助;⑩、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监测预警工作、2017年监测点建点工作、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及国控监测工作、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工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2016年的772.07万元增加403.49万元,增长52.2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较为稳定,经费运行平稳,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进度提高;二是基本支出增加年内上调的改革性补贴、工资晋级后的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相关基数的个人财政补助部分;三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8.37万元;住房公积金27.31万元;事业运行380.12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2.3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601.42万元;食品安全事务3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80.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原因:一是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较好地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在“三公”经费预算时精准度不够。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1万元,下降1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2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7.5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万元,占63.66%;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占36.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承担玉溪市(150个样品)、红河州(200个样品)的监督抽查任务;在元谋县开展农作物立体件套种技术示范推广,举办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展示现场观摩会议及技术培训;全年分四次,对迪庆州112个蔬菜、水果样品37个检测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10个茶叶样品的抽样送检,按时提交检测结果和分析报告,基本掌握迪庆州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按照统一集中育秧、统一机械插秧和双龙出海规范化移栽、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收的“六统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措施的落实;三品一标证后监管工作;城区主要农贸市场农产品定期抽样检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来往的单位。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资产总额132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1.83万元,固定资产560.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0.1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5.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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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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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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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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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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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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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22.12 |
361.83 |
560.12 |
70.61 |
5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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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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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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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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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单位反映专用举办农展会展位租金)
3、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材料,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单位反映专用材料主要用于农用材料)
4、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18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111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18091810490322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