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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8-091700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9-17
  • 标题: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701000

附件3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隶属于楚雄州农业局。在楚雄州农业局的领导下,其单位职能:

    (1)、受委托承担全州草原草山保护执法工作;负责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全州草原监理系统的人员培训。

(2)、组织开展全州草原资源的调查或普查,实施草地资源保护及动态监测。

(3)、负责对全州境内自然草山草坡和人工建植草场的管理、利用和指导,开发草山资源,发展草食畜禽,提高草山综合利用效益,监督维护全州草畜平衡。

(4)、推广青绿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饲草饲料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负责工业饲料的质量监测管理,筛选审定配方。

(5)、负责相关统计调查,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 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一)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全州2017年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期检查,指导县市级做好2017年度草原生态补奖工作绩效评价,要求必须有绩效评价工作必须有县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对各县市进行工作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及时的整改意见,协助省农业厅完成了对我州楚雄市、南华县、禄丰县、元谋县草原生态工作的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县市作了反馈。

    (二)协助双柏县完成了2017年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编写及审核,并及时对项目建设的进展进行指导和督查。楚雄市草牧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及核审。协助州局完成了2017年度草原生态补奖机制绩效考评奖励资金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

(三)及时开展草地资源清理工作,协助双柏县完成了全省草地资源清理试点工作,并及时对其他县市草地资源清查作了指导和安排部署,开展了全州草地资源清查培训,完成了内业作业设计及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目前大部分县市已完成草地资源清查工作。

(二)优质牧草引进试验示范种植推广工作取得实效。继续开展与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元谋县农业局合作进行紫花苜蓿地对比试验;与元谋县开展坚尼草草山改良的试验,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结合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配合州局草山饲料科、畜牧科大力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并完成了以“红单十号”、“曲辰九号”两个优质玉米60亩种植试验示范,目前已完成了各项指标测定,数据正在整理中,为牧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

(三)农田地种草,种草养畜是发展草食畜牧业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种草与养畜相结合的原则。从我州目前的种草养畜发展现状来看,由于种草与养畜、种草与草产品加工还没有进入到精细化分工阶段,所以人工牧草种植还必须进一步加强与牛羊生产的有机结合。具体而言,要切实做到养牛养羊必须种草;实施牛羊生产发展扶持项目必须安排人工牧草种植及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任务;扶持牛羊厩舍建设必须安排青贮、氨化饲料池(窖)建设以及牛羊补饲设施建设任务,要全力争取做到“三结合”。即:“草---畜、畜---厩(标准化厩舍)、厩---池(青贮、氨化饲料池与补饲设施)”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促进 人工牧草的科学有序推广种植。2017年,全州共完成人工种草累计面积13.79万亩,五年来累计完成种草46.21万亩。

(六)建设云南省现代农业牧草产业技术体系楚雄试验站,完成了实施方案的编写,租赁土地12.3亩,地租及青苗补偿费共计16605元;购买紫花苜蓿等种子费共计17700元,劳务费共花费15000元;小区围栏18900元;试验基地道路开挖、建桥、小区通道建设及标识牌安装13000元;培训2期140人次54000元;差旅费2764元总共已支付13.7969万元。

(四)草原执法和草原监测工作。一是四月份开展了2017年草原普法月宣传活动,并上报了全州草原普法情况工作总结。二是及时指导各县市按照草原监测实施方案及时开展草原监测工作。为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工作的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评价指标。

(五)积极配合州农业局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粮改饲督查两次,对参与实施粮改饲项目县市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厅下达给我州的“粮改饲”试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截至12月8日止,全州4个“粮改饲”试点县共完成收贮任务17.16万吨,占总收贮任务数16.8万吨的102.2%(其中:楚雄市4.8万吨、姚安县4.33万吨、大姚县3.62万吨、禄丰县4.41万吨)。完成“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5.66万亩。

(六)扶贫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我站结对帮扶户能如期脱贫摘帽,结合帮扶户情况及时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接贫困户实际问题,我站先后四次深入扶贫点,帮助扶贫户,帮助出主意,通过帮助建设羊圈,购买种公羊,协调贷款等措施,目前对接贫困户新房已建成,并已喜迁新居,实现了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15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收入131.76万元对比收入增加23.21万元,比上年增加收入17.6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增加和社会保障就业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草原饲料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15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6万元,占总支出的70.06%;项目支出46.40万元,占总支出的29.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130.79万元对比支出增加24.17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8.4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整增加和社会保障就业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56万元。与上年支出81.51万元对比,支出增加27.05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3.18%。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调整增加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0万元。与上年支出49.28万元对比支出减少2.88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84%。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压减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6.73万元对比增加了28.23万元,增加22.27%。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调整增加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1)、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2)、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农林水(类)支出13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5.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46.4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2.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单位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57万元,下降4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万元,下降40.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单位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粮改饲”玉米青贮试种推广和牧草种植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资产总额33.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6万元,固定资产2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3.40

9.96

23.44

 

 

 

23.4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指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州草原饲料工作站

2018年9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701111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1710313184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