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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18-09130012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18-09-13
  • 标题: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000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物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4)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职责;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5)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和农机安全监理等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7)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8)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9)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10)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州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强化作风建设,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坚持创新强农、协调惠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共享富农的发展理念紧紧抓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巩固提升生态楚雄、绿色农业发展模式,紧紧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作业增加值、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大工作目标谋篇布局,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巩固发展农业经济好形势,成为全州国民经济稳增长的重要支撑。保障了全州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产品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业生产方式向绿色生态型加快转变,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实效;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取得进展,农业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农业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全州未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部门社会满意度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州农业经济发展主要指标取得新的成效。据统计,全州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305.62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农业产值159.56亿元,林业产值26.58亿元,牧业产值114.9亿元,渔业产值4.57亿元;实现增加值171.02亿元,同比增长6.3%,增幅位居全省并列第1位,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44元,增长9.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7,彝 州农业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的行列。2017年,楚雄州农业局在圆满完成了州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的同时,部分指标在全省排位中实现了争先进位,部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州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充分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7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与上年对比:2017收入比20161360.56万元增加64.29万,增长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 2016 1342.68万元增加74.08万元,增长5.5%,其他收入比201617.88万元减少9.78万元,减少54.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年内调整改革性补贴和综合绩效考核奖励;二是单位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收支渠道和往来款的管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95万元,占总支出的69;项目支出453.65万元,占总支出的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1535.83万元减少93.24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分析:在上年清理项目存量支出较大的情况下,2017年年度内单位各项指标收支支出运行平稳,项目资金结余在逐年递减,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9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962.27万元增长26.68的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公务员改革性补贴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退休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65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6年的573.57万元减少119.92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2016年州级下达我单位用于承办省级第九届农民运动会专项经费108万元,二是单位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按州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项目经费对照2017年相应项目进行逐笔压缩的编报。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1.8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农业发展规划,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开展工作实施;②组织召开全州农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农业指标,努力完成年初与省州签订的各项农业目标任务;③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南亚东南亚商洽会、第15届中国农交会、第13届昆明农博会、云南特色·冬农魅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北京)展销会、云南省百县云品出滇等7场农产品推介活动及展会,签订各类合作协议86个,协议金额1亿元,成功举办云南·元谋首届蔬菜种业博览会;2、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 ①在元谋县开展农作物立体件套种技术示范推广,举办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展示现场观摩会议及技术培训;②做好全州各县市各项农业科技推广技术的指导培训工作;③做好农产品信息统计工作,完成2017年农产品信息统计工作任务;3、病虫害控制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开展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工作,对2017年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做安排,对全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进行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及各种抽检任务安排,确保了2017年全州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②开展全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培训,做好全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督查工作;4、农产品质量安全14.1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和配合农业部、省农业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预警工作,配合完成省农业厅例行监测任务,合格率100%,完成州级例行监测抽样260个,综合合格率97.69%,完成蔬菜样品速测4.79万个,合格率99.79%;②组织完成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应急演练;③着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2017年新增三品一标质量认证59个,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32个认证任务,全州累计有181户企业的396个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5、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制造业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扶持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6、农业保护修复与利用1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绩效评价和技术培训、政策宣传、数据收集统计、检查和指导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8.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1%。与上年对比2017年比2016年的1377.31万元增加40.87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较为稳定,经费运行平稳,减少部分为上年省级农民运动会临时增加经;二是基本支出增加年内上调的改革性补贴、工资晋级后的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等相关基数的个人财政补助部分;三是综合绩效考核奖励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9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66.23万元;住房公积金53.48万元;购房补贴8万元;行政运行696.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8.0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57万元;病虫害控制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4.15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7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预算的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6万元,完成预算的48.6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降原因:一是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较好地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在“三公”经费预算时精准度不够。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6.15万元,下降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万元,下降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4.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相关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农业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大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二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由原来8辆减至3辆,公务用车相关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费等相应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围绕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安全监管检查等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展我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招商引资、省外重点企业赴我州农业产业化项目考察对接、州内重点龙头企业对外合作、重点工作交流及项目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业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8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分析:年度内进行公务员改革性补贴上调、各类扣款基数相应上调、增加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清算追加了退休人员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750.59万元(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占基本支出的80.27%;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62.63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91%;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7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遗嘱补助、住房公积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楚雄州农业局资产总额575.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04万元,固定资产479.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6.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37万元;出租房屋55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4.4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75.75 

96.04 

479.71 

 

109.89 

 

369.8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单位反映专用举办农展会展位租金)

3、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材料,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等。(单位反映专用材料主要用于农用材料)

4、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

 

楚雄州农业局

2018913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111

附件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1302033475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