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82200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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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抓好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全州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当前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各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仍然压力巨大。各县(市)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领导到位、防控责任到位、经费物资到位、人员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坚决打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关键战役。
二、力促工作实效,认真开展秋季集中强制免疫。2022年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从8月20日起,到9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要按时上报工作总结材料和相关报表,各类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要求做到应免尽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抗体未达要求的要及时补免;确保2022年度畜禽死亡率控制在猪、羊3%、大牲畜1.5%、禽6%以内。
三、规范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免疫质量和监测效果。免疫结束后各县(市)要适时组织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全州在10月15日前完成监测任务,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县(市)兽医实验室监测的技术指导和随机抽检,对群体免疫抗体达不到70%要求的,州农业农村局将进行通报,并督促查找原因,相关县(市)及时组织开展补免。
四、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和跟踪问效工作,并按要求和程序收齐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及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核实、公示、补助,按要求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备案。特别是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平台备案的规模养殖场要全部纳入“先打后补”,牢固树立养殖场户承担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先打后补”有关工作。
五、加强统筹谋划,规范疫苗采购和使用管理。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疫苗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本部门疫苗采购、储存、发放、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完善内部管控体系。集中免疫后,各乡镇要将疫苗使用、疫苗空瓶回收处理情况报县(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各县(市)报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查。同时各县(市)要加强辖区内养殖户自购疫苗的监管,防止养殖户因为使用假劣疫苗而造成疫情发生和损失。
六、主动争先进位,积极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是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最终实现防控和消灭动物疫病的重要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标准(试行)(2021版)>、<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标准(试行)(2021版)>的通知》(疫控监〔2021〕4号)、《楚雄州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要坚持“积极宣传、主动服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七、严格对标对表,扎实开展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牛羊布病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和无疫区建设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楚雄州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要求,各县(市)要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强化采样检测,完善引种和二次饲养落地监管、监测等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引种和二次饲养输入病例,坚持“全面实施、分批推进、成熟一个、评估一个”的原则,扎实推进无疫小区、无疫区创建工作。
八、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动物检疫监管规范化建设。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强化移动畜禽检疫监管和规模养猪场生物安全防范监管,坚持“严格检疫,规范出证”,认真实施检疫出证和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入境动物及其产品跟踪检疫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以及动物产品进入市场、冷库报备和抽检制度,严防源头传入动物疫情。要强化和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监督管理,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 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采样检测工作的通知》规定,监督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和留样备检。加强“两个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监督活禽交易市场严格执行“1110”制度和定期监测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和采样送检,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九、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管理。县市不仅要加大对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监测力度,还要高度重视牛结节性皮肤病、非洲马瘟等外来疫病的排查,一旦发现疫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把疫情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值守,实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严肃疫情报告制度和报告程序,严禁瞒报、谎报和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和公开报道。
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动物防疫社会化体系建设,推动各类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发展,创建供给充足、灵活多样的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方式,整合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畜牧和兽医卫生服务能力。发挥政府部门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发社会力量提供畜牧兽医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逐步实现由政府购买服务向养殖者购买服务的转变。
十一、认真查缺补漏,确保顺利通过兽医实验室续展考核。姚安、南华、永仁3个县要对照兽医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要求,认真做好兽医实验室各项整改工作,按时向省农业农村厅递交考核申请,确保顺利通过续展考核验收。
楚雄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