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711003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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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州农科院,州动物疫控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畜牧科技推广站,州植保植检站,州种子管理站: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农财〔2022〕10号)文件,以及州发改委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要求,为及时做好我州农业项目储备上报,夯实项目前期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常态化谋划储备工作
(一)储备重点。请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业务主管科室认真对照研究农业农村部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指南,聚焦“十四五”时期我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符合申报条件的投资领域,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形成常态化项目储备争取机制。
(二)谋划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在谋划、编报储备项目时,要与州、县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与如何有效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资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争取省农业农村厅纳入全省项目规划布局范围,充分研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会同县发改局编制形成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二、各专项项目储备责任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史翎,责任科室:农田建设管理科,联系人:彭金盛,3139866。
责任单位:10县市农业农村局。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项目
1.畜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责任领导:李绍宝,责任科室:畜牧兽医科,联系人:李光祥,3122096。
2.农作物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责任领导:李明海,责任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绿色食品科,联系人:张轴3135500、罗卫昌3122538。
责任单位:10县市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州畜牧科技推广站、州种子管理站。
(三)中央预算内投资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1.陆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动物防疫指定通道、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牧区动物防疫专用设施等分项),责任领导:李绍宝,责任科室:畜牧兽医科,联系人:李光祥,3122096。
2.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责任领导:李明海,责任科室: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联系人:张轴,3135500。
3.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责任领导:李绍宝,责任科室:畜牧兽医科,联系人:李光祥,3122096。
责任单位:10县市农业农村局、州动物疫控中心、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州植保植检站。
(四)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责任领导:李绍宝,责任科室:畜牧兽医科,联系人:李光祥,3122096。
责任单位:除禄丰市外其他9县市农业农村局,州畜牧科技推广站。
(五)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污染治理项目
责任领导:李明海,责任科室:环境资源科,联系人:甘晓斌,3122786。
责任单位:除楚雄市外其他9县市农业农村局。
(六)中央预算内投资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
责任领导:史翎,责任科室:渔业渔政科,联系人:王文斌,3121615。
责任单位:金沙江沿岸县市农业农村局。
(七)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项目
责任领导:史翎,责任科室:科技教育科,联系人:彭云辉,3122338。
责任单位:州农科院。
(八)中央预算内投资数字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
责任领导:李时云,责任科室:市场信息科,联系人:王光贤,3112695。
责任单位:10县市农业农村局。
(九)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责任领导:李明海,责任科室:环境资源科,联系人:甘晓斌,3122786。
责任单位:除武定县、牟定县外其他8县市农业农村局。
(十)项目储备工作统筹协调
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科室及联系人:计划财务科,温红丽,3123115。
州发改委负责科室及联系人:农村经济科,唐云雄,3369076。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各责任领导、项目主管业务科室要按照项目主管职责,认真研究农业农村部项目储备指南和国家相关规划、相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积极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对口处室做好项目储备政策对接和项目协调争取。在项目管理平台完成储备项目推送工作,全力配合和指导好10县市做好项目研究谋划、筛选储备、前期可研编制等工作,与州发改委农经科协调做好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上报,切实做到向上对接、向下指导、横向协调工作责任履行到位,积极争取我州筛选储备的建设项目多纳入省级的规划布局和项目储备盘子。
(二)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国家专项规划,准确把握国家支持政策导向,组织专班力量,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储备和申报质量。除本文附件提供文件以外的相关国家专项规划、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可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进行查询掌握。
(三)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切实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编制工作,主动衔接县发改局支持配合项目申报工作,给予立项批复,严格按照省厅上报程序和编制要求,在“农业农村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发改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同步完成录入填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县发改委汇报争取项目前期经费,切实做好项目可研、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尽快到位。
(四)申请争取纳入2023年度投资计划立项扶持的储备项目,原则上完成项目储备、系统上报和前期工作时间不超过2022年8月底,具体时间与省农业农村厅各处室对接要求为准。
附件: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
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前
期工作的通知(云农财〔2022〕10号)
2.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2-2025年中
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附项
目申报指南)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方案
4.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5.农业绿色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
办法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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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vsb259C1.png】
附件【vsb259C2843.png】
附件【楚农通35号附件1至附件6.pdf】
附件【vsb259C284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