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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62100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6-21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雄市、双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渔〔2022〕8号)要求,为组织指导各地实施好2022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确保政策有效落地落实,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楚雄州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26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渔〔2022〕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总体稳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思路,调整补助资金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向,构建与渔业资源养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的新时代渔业发展支持政策体系,为楚雄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贴。补助楚雄市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3台。通过实施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贴,切实推动渔业产业结构优化,降低渔业一产产值占比。

(二)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补贴。完成相对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500亩,在双柏县实施,每亩补助不超过3000元。通过实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补贴,切实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提升渔业经济效益。主要支持以下建设内容:

1.池塘养殖生产设施标准化改造。主要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池塘挖沟起垄、池塘护坡、生产道路、泵站泵房、进排水沟渠及管道改造、养殖设备及电力、水质监控系统等。

2.池塘尾水治理。主要包括:复合人工湿地尾水治理模式、“三池两坝”尾水处理模式、池塘底排污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模式、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模式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流湿地、生态池、过滤坝、底排污系统装置以及养殖水槽、曝气增氧、吸污系统、精准投饲等环保养殖设施设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承担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及时足额下达资金,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做好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和总结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地点必须安排在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池塘不予补助。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州农业农村局审核。要监督好项目实施,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从6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汇总辖区内项目实施情况,填报《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进度月报表》(见附件)报送州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

(三)强化政策公开。县(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及时将中央财政政策措施和各级制定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并督促指导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资金监管。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是中央直达资金,未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各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强化资金使用过程监管,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五)完成绩效目标。各县(市)要牢固树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机制,不断提高使用效益。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92号)文件中确定的《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要求,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郭仕虎,0878-3121615。电子邮箱:cxjwwwb@163.com。

附件: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进度月报表

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进度月报表

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序号

工作进展内容

(市)区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楚雄

双柏县

1

资金到位情况(万元)

2

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

改造面积(亩)

3

资金支出(万元)

4

水产品加工能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数

量数(台/个)

5

资金支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