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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610001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6-10
  • 标题: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州局机关各科室、州局属各单位:

现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农规划〔2022〕17号)和《楚雄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为落实好涉及州农业农村局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排查,着力补齐短板弱项,以问题整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扎实促进脱翁地区持续发展。千方百计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牵头整改事项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较大。许多脱贫村基础还比较脆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

整改措施: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州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下达各县(市)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计划,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州委农办秘书科、州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及时挖掘总结、宣传报道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的典型经验案例,落实典型引路法,示范引领各地学习借鉴推广,营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农村改厕需进一步提升质量和实效。部分改造完工厕所未及时组织验收、兑付改厕补助资金;一些少数民族村寨由于民族习俗原因,改厕以公厕为主,距离较远给村民如厕造成不便;部分户厕远离村民住房,群众使用不方便;部分已改造旱厕不符合省级农村卫生旱厕建设标准。有的地方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多,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农村厕所动态管理。全面排查农村厕所改造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强化农村厕所日常管理,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完善公厕、户厕档案,做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改厕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县(市)、乡(镇)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开展农村改厕业务技术培训,学习《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掌握改厕政策措施、技术要求、产品参数、施工流程验收、标准管理维护等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责任单位: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农村厕所调研督导和考核。以农村厕所建而不管、建而不用、建不堪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新闻媒体有序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县(市)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责任单位: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贯彻落实《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2022年,完成农村卫生户厕32938座,覆盖率达64%以上。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五有”机制,长效常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协调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州局环境资源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脱贫地区产业基础普遍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有的地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够,未达到要求。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省反馈我州问题:楚雄市消费帮扶工作不到位,帮扶农产品销售为“零”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较2020年减少10%以上,有15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有7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双柏县产业项目跟踪监管、培训服务不到位,脱贫劳动力种养殖技术培训不够,有的特色种养殖业规模小、带动力弱,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单一,缺少产业支撑,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比2020年减少12.68%。南华县有7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2020年减少。大姚县有4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较上年下降。元谋县有3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下降,2021年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不到10万元。武定县研究发展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有5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2020年减少。

整改措施:

一是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7个脱贫县制定《“十四五”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示范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提升11个省级产业基地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州局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快补齐技术和设施短板。持续发挥州级、市县级产业技术顾问组作用,大力推进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等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大力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特色作物生产、特色养殖的中小型农机,支持引导脱贫县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州局科技教育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强化产销对接。持续组织全州开展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征集和省、州“名品名企”评选活动,开展“四季云品·产地云南”系列宣传推介,提高市场占有率。深化沪滇协作,推进“楚品出滇”,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责任单位:州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全方位提升参训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开展以乡村产业带头人、稳粮保供、“菜篮子”专项技术、“青年先锋”、“巾帼建功"为重点的专项培训行动,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左右。〔责任单位:州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州农广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督促指导脱贫县落实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项目不低于55%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提升冷链物流设施,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车间、乡镇企业等。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种业大县等重点项目建设。推介一批具有楚雄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美丽休闲乡村示范建设,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绿色食品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六是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村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引导村民把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子。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制度,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州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七是强化主体培育。聚焦全产业链开发,通过内培外引,加快培育一批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组织申报第十七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户。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指导双柏县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责任单位:州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八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紧密型模式,积极引导各类带动主体,通过协议、方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不低于55%。加强动态监测,指导各地加强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动态更新和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配合整改事项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政策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配合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驻村工作“大讲堂”授课,开展驻村帮扶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州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发展规划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关于个别地方还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整改措施:

配合州委宣传部,开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加快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治理等好做法,提高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州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关于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

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精准施策及时帮扶和风险消除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坚持开发式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针对性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二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切实落实精准施策及时帮扶措施,配合落实好风险消除程序。切实保障监测对象收入稳定。〔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4.关于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

整改措施:

一是配合州乡村振兴局,开展农业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排查。二是配合州财政局,认真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排查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推动补贴发放到位。三是配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地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户生产需求,针对性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的技能,研究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就业措施。四是配合州乡村振兴局,对标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衔接配套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并推动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环境资源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5.关于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力大。

整改措施:

配合州乡村振兴局,一是落实《云南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楚雄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聚焦生猪、肉牛、蔬菜、水果、花卉、野生菌、核桃、中药材等重点产业,提升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二是落实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项目、政策的倾斜支持政策,促进脱贫人口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收入持续增长。三是指导各地加强产业帮扶工作,配合落实收入监测调度和疫情影响增收应对机制。四是加强对各地产业帮扶工作的调研指导,配合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6.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差距。

整改措施:

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排查,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排查清理本部门实施的东西部协作产业帮扶项目,推动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项目发挥实效。(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各项目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7.关于有的地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够,未达到要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

整改措施:

一是配合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重点,落实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的要求,力争投入比例达到55%以上。二是配合州委组织部,实施116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项目和2个四位一体”项目。开展全州村组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摸底调查,参加云南省集体经济百强村评比,推动全州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机制,规范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到2022年底,推动全州90%以上的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8.关于有的地方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有的运营不佳闲置,未产生效益。

整改措施:

配合州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加强农业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排查化解资产闲置等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产业帮扶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助力脱贫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州局发展规划科、各项目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州局党组成员对职责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担负分管责任。州局发展规划科组建整改专班统筹整改工作落实,实行月调度制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整改问题,要逐一认领,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一体推进整改。坚持以整改推动工作,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的过程。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考核评估通报问题以及审计反馈问题,与省级、州级考核发现问题统筹起来,一体制定整改方案,一并推动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由表及里,全面开展排查,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建立清单抓好整改,建实问题、措施、责任时限和销号5个清单,切实把问题排查整改在平时,把工作落实推动在平时,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提升业务能力,严肃纪律作风。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培训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按照整改方案有力有序推进,4月下旬至7月下旬为集中整改期,各级各部门不得安排督导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州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农业农村局6月至12月期间每月16日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至州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及电话:王蕾,15368555787,znyjcyfpb@163.com

附件: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国家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

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一)牵头整改事项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压力较大。许多脱贫村基础还比较脆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

一是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州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下达各县(市)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计划,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州委农办秘书科、州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宣传推广。及时挖掘总结、宣传报道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的典型经验案例,落实典型引路法,示范引领各地学习借鉴推广,营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

州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农村改厕需进一步提升质量和实效。部分改造完工厕所未及时组织验收、兑付改厕补助资金;一些少数民族村寨由于民族习俗原因,改厕以公厕为主,距离较远给村民如厕造成不便;部分户厕远离村民住房,群众使用不方便;部分已改造旱厕不符合省级农村卫生旱厕建设标准。有的地方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多,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一是加强农村厕所动态管理。全面排查农村厕所改造验收和奖补资金兑付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强化农村厕所日常管理,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完善公厕、户厕档案,做好动态管理。

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大改厕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县(市)、乡(镇)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开展农村改厕业务技术培训,学习《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试行)》。掌握改厕政策措施、技术要求、产品参数、施工流程验收、标准管理维护等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

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加强农村厕所调研督导和考核。以农村厕所建而不管、建而不用、建不堪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新闻媒体有序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县(市)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

州局环境资源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贯彻落实《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2022年,完成农村卫生户厕32938座,覆盖率达64%以上。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人员、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五有机制,长效常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协调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州局环境资源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3.脱贫地区产业基础普遍薄弱,技术、设施、营销、人才等存在明显短板,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较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有的地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够,未达到要求。一些地方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带动农户增收能力较弱。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省反馈我州问题:楚雄市消费帮扶工作不到位,帮扶农产品销售为“零”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较2020年减少10%以上,有15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有7个脱贫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双柏县产业项目跟踪监管、培训服务不到位,脱贫劳动力种养殖技术培训不够,有的特色种养殖业规模小、带动力弱,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单一,缺少产业支撑,全县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比2020年减少12.68%。南华县有7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2020年减少。大姚县有4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较上年下降。元谋县有3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下降,2021年消费帮扶销售农产品不到10万元。武定县研究发展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有5个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2020年减少。

一是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支持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督促7个脱贫县制定《十四五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规划引领产业发展。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示范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镇建设,提升11个省级产业基地建设水平,深入实施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州局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二是加快补齐技术和设施短板。持续发挥州级、市县级产业技术顾问组作用,大力推进品种创新、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实用技术等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示范应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持续推进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种质资源普查。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稳定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大力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特色作物生产、特色养殖的中小型农机,支持引导脱贫县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质量提升。

州局科技教育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三是强化产销对接。持续组织全州开展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征集和省、州“名品名企”评选活动,开展“四季云品·产地云南”系列宣传推介,提高市场占有率。深化沪滇协作,推进“楚品出滇”,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

州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四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全方位提升参训带头人的经营管理能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面向种养大户、退捕渔民和专业农机手开展重点培训。开展以乡村产业带头人、稳粮保供、“菜篮子”专项技术、“青年先锋”、“巾帼建功"为重点的专项培训行动,2022年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左右。

州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州农广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五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产业优先发展政策导向,督促指导脱贫县落实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产业项目不低于55%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比重,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提升冷链物流设施,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车间、乡镇企业等。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种业大县等重点项目建设。推介一批具有楚雄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美丽休闲乡村示范建设,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州局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绿色食品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六是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村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引导村民把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新路子。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制度,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

州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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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强化主体培育。聚焦全产业链开发,通过内培外引,加快培育一批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组织申报第十七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户。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指导双柏县开展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

州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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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紧密型模式,积极引导各类带动主体,通过协议、方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不低于55%。加强动态监测,指导各地加强云南省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动态更新和监测预警。

州局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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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二)配合整改事项

1.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政策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配合州委组织部、州乡村振兴局,选派业务骨干参加驻村工作“大讲堂”授课,开展驻村帮扶能力提升相关工作。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工作落实。

州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发展规划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时限: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关于个别地方还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

配合州委宣传部,开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相关工作。持续推进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加快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治理等好做法,提高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

州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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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把握不够精准。

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精准施策及时帮扶和风险消除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各地坚持开发式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针对性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二是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切实落实精准施策及时帮扶措施,配合落实好风险消除程序。切实保障监测对象收入稳定。

州局发展规划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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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

一是配合州乡村振兴局,开展农业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排查。二是配合州财政局,认真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排查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情况,推动补贴发放到位。三是配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地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户生产需求,针对性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的技能,研究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就业措施。四是配合州乡村振兴局,对标中央、国务院出台的衔接配套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并推动贯彻落实。

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环境资源科、科技教育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5.关于部分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压力大。

配合州乡村振兴局,一是落实《云南省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楚雄州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聚焦生猪、肉牛、蔬菜、水果、花卉、野生菌、核桃、中药材等重点产业,提升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二是落实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项目、政策的倾斜支持政策,促进脱贫人口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收入持续增长。三是指导各地加强产业帮扶工作,配合落实收入监测调度和疫情影响增收应对机制。四是加强对各地产业帮扶工作的调研指导,配合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相关工作。

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6.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有差距。

配合省乡村振兴局开展专项排查,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排查清理本部门实施的东西部协作产业帮扶项目,推动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州局发展规划科、各项目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7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7.关于有的地方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不够,未达到要求。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产业支撑不足,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下降。

一是配合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投入重点,落实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的要求,力争投入比例达到55%以上。二是配合州委组织部,实施116个村级集体经济强村项目和2个四位一体”项目。开展全州村组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摸底调查,参加云南省集体经济百强村评比,推动全州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探索建立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机制,规范开展帮扶救助工作。到2022年底,推动全州90%以上的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州局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202212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8.关于有的地方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有的运营不佳闲置,未产生效益。

配合州乡村振兴局,指导各地加强农业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时排查化解资产闲置等风险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产业帮扶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助力脱贫群众增收。

州局发展规划科、各项目科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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