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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830019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48号提案的答复

许峻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提案,已转交州农业农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将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大消费帮扶工作力度列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抓紧抓实,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以中央、省定点帮扶单位、沪滇协作地区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为契机,动员全州各级定点挂包单位、挂包帮扶干部、预算单位、基层工会、单位食堂定额购买脱贫户农副产品和脱贫地区帮扶产品,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帮扶,让“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协同凝聚合力,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需要,采取线上线下“双线”销售相结合,多措并举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让消费帮扶走深走实。2023年,全州共实现各类消费帮扶产品销售13.6亿元,其中:省外销售9.05亿元,省内销售4.55亿元;带动32.77万人增收,其中脱贫人口8.78万人。

关于你提出的“县域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不足;各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力度需加强;销售渠道过于单一,新渠道开拓难”等问题,我们经认真调查研究,认为这些问题客观存在。从职责分工来看,消费帮扶工作由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供销社、州工商联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存在各部门职责任务不明晰、不具体,沟通不够,各自为战,缺乏统筹的问题。从品牌发展来看,部分产品生产呈“小而全”、“小散弱”发展,存储、包装层次较低,适应市场发展能力薄弱,没有真正做到“市场所需、企业所能”,缺乏规范化、集聚化、标准化发展,造成优势产业不优、强势产业不强的现状。从市场开拓来看,产品同质化特征明显,相同产品间相互竞争,无法有效地整合当地基础设施、原产地效应、知名品牌资源,造成农产品附加值低,甚至滞销,导致产品竞争力不强。地域特色产品批量小、没有形成规模,商品供应能力明显不足,有单无货的现象较为突出,“抱团取暖”的集群优势不明显。从经营上来看,部分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合理,线上价格远高于线下,导致消费对象难以接受,部分商品供货质量、供货时间也不稳定,供销违约投诉情况时有发生,管理难度大。

根据你提出的建议,州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将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继续抓好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力度,打牢供应前端。在巩固好全州80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省级163家,州级360家,县级281家)健康发展的同时,2024年,再新增培育14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省级20家,州级30家,县级90家),同时动员脱贫县具有联农带农惠农的企业和农副产品继续申请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进一步打牢供应前端基础。二是持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营销后端。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落实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改易地〔2022〕37号)文件要求,组织好农产品展示展销、主题推介、产销对接、互动促销、网络直播等消费帮扶活动,采取“预算单位及工会采购一点”“单位食堂采购一点”“专馆专柜专区销售一点”“电商平台展示销售一点”“挂包干部帮助购买一点”“对口地区帮扶单位推销一点”“六个一点”模式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拓展促进脱贫地区群众增收。三是建设示范窗口提升消费帮扶能级,落实消费终端。继续支持开设在上海市的“嘉定—楚雄消费帮扶生活体验馆4.0”、彝州驿站和开设在深圳的云南楚雄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生活体验馆发展,擦亮对外宣传窗口;主动对接汇报,力争在楚雄州开展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4所高校食堂开设楚雄州特色小吃窗口;继续发动6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17家省级定点帮扶单位、148家州级定点帮扶单位、834家县市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特产品;动员“万企兴万村”民营企业助力消费帮扶,继续推进消费帮扶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商超、进平台,多措并举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持续解决脱贫地区群众农产品滞销、卖难等问题。

感谢你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全州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