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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4-0830017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4-08-30
  • 标题: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答复

徐宗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养殖业污染防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对我州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在提案中对农村散养户养殖污染防治的分析,准确反映了我州畜禽养殖业中存在的工作短板,这也是当前我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的重点。我们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问题也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努力促进畜禽养殖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的建议

我局始终将宣传发动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畜牧、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要点的宣传力度,加强《楚雄州乡村清洁条例》宣传贯彻,增强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学习,2023年来州县乡各级培训共开展145场次,培训人数7151余人次。同时及时总结推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地方性法规的建议

目前,国务院、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针对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活动还未出台直接的法律法规,建议州级暂缓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2024年4月,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云南省畜禽养殖户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适用于规模以下养殖户,待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我州将及时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妥善引导和规范规模以下的畜禽散户养殖行为,减少粪污乱堆乱放等不当行为引发的环境污染。

三、关于切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楚雄州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目前累计争取到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1.1亿元,组织8个县市争取到中央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364万元;禄丰市、武定县依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畜禽养殖场建设和改造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严格按照《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推动畜禽养殖场对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装备进行配套建设和标准化改造。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累计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43个。指导规模以下养殖户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引导散养户实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及时、准确记录畜禽粪污去向和数量。

四、关于严格养殖污染防治监管的建议

加强对全州范围内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及排查,结合禁养区限养区划定红线,从源头上严管严控产业准入和布局,严格落实环保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2023年以来州级累计派出15个调研组对全州10县市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防疫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下发各类宣传手册、告知书等7万余份。同时认真指导各县市依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散养户养殖行为监管,楚雄州畜禽散养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谋划共治理,将畜禽粪污整治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垃圾治理和污水治理,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规模以下养殖场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楚雄州乡村清洁条例》宣传贯彻,完善村规民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关于重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建议

认真落实《楚雄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年)》(楚政通〔2021〕16号),推进“三区”范围划定,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以大中型水库为基础,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4.9万亩。积极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养殖区内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力度,配备尾水处理设施设备,加大尾水治理力度,推进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处理项目建设,全州完成池塘改造及尾水处理3000亩。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成功创建禄丰市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场所定期巡查,加大对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禁止使用的药品与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

六、关于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养殖业长远发展的建议

楚雄州制定印发了《楚雄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和《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楚雄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每年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测评估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对畜禽规模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要求限期整改。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各项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日常监管,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善配套、正常运行,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绿色发展,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重视我州畜禽养殖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