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3-0922008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3-09-22
- 发文字号:楚农复〔2023〕32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谋划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
州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红线,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各项制度,从源头上严管严控产业的准入和布局,全面排查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安全隐患,持续加强对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前期规划布局、生产工艺的业务技术指导,对存在的畜禽养殖污染安全隐患的养殖场(小区)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使畜禽粪污从源头上减量、过程上控制,最终进行末端利用,鼓励养殖场(户)对粪污进行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有效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州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已在禄丰市引进并建立一家区域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禄丰侨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压高温干化生产工艺,处理病死畜禽能力达30吨/天,能够有效覆盖辖区范围。
二、全力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积极争取项目政策支持,与州委编办共同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县乡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进行了明确,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工作体系,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合力。截至2022年,全州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总体上达到90.4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8.87%,较好实现了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二是强化资金项目争取。积极做好与省农业农村厅的对接争取,累计争取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1.1亿元,其中:禄丰市5000万元,姚安县3000万元、大姚县3000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三是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和储备,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努力促进畜禽养殖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使全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三、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州农业农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好财政扶持和资金支持,一是累计向上争取中央、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2280万元,其中2091万元直接下达各县市,占资金总量的91.7%,有效保障了10县市动物防疫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持续努力推动全州兽医卫生津贴落实,积极向各级政府建言,为全州畜牧兽医队伍发声,目前全州各级(畜牧兽医类)事业单位已全部落实兽医卫生津贴,执行标准从260元至450元不等,有效保障了全州畜牧兽医战线的福利待遇。三是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保险公司接到病死畜禽死亡报告后与动监部门对接,共同到现场进行勘验理赔,在动监人员和保险公司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对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建立健全举报制度。指导基层在村规民约中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出规定,认真树立养殖场户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举报制度,鼓励养殖户间进行良性的互相监督。针对群众举报,不断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级执法部门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按照省、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规划和建设,抓实畜禽养殖公共卫生安全各项工作举措、办法,鼓励社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方面参与的深度与广度,加大对各县市工作推进的调度监测,科学分析研判,动态监测推进,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定期通报,及时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确保全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抓好畜牧产业发展工作,持续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委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边佳 0878-312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