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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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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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2〕50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24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楚雄州差别化应对耕地‘非粮化’现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区分耕地“非粮化”现象与“藏粮于地”的问题
近年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将守住粮食生产底线,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现场会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
(一)科学认识耕地“非粮化”与“藏粮于地”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耕地“非粮化”即耕地上不种粮食改种其他作物或者不再种植农作物,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耕地被闲置荒芜;二是耕地被用来种植除粮食以外的其他植物;三是耕地被用来搞养殖项目;四是耕地建造建筑物。“藏粮于地”即把潜在的粮食生产能力藏于耕地之中,就是要坚守耕地红线,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防止耕地“非粮化”,也是要通过确保相应面积的耕地用于生产粮食来保障国家粮食供给,本质上与“藏粮于地”的思路是一致的。
(二)制定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确保工作落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号)要求,结合实际,于2021年5月8日印制定下发《楚雄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能落实、有实效。二是制定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同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当中进行考核;三是建立和完善了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县市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建立和落实了问责制,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挂片联系制度、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自然资源责任追究制度、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掌握动态,查处违法案件;五是建立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合作,形成了上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六是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落实、良种覆盖、科技推广等工作,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三)强化科技增粮措施,大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一是谋划今年省下达全州完成高标准农田39.9万亩的建设任务,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抓实病虫害预警监测,全州已发布病虫简报37期,发送病虫害手机短信14条,在水稻种植重点区域设立了21个水稻主要病虫害监测点,在全州103个乡镇设立玉米草地贪夜蛾虫情监测点89个,粘虫监测点33个;三是全州共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74万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49%,着力提升粮食单产;四是实施杂交稻旱种示范样板,全州推广杂交稻旱种0.82万亩,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82%,着力开辟口粮安全的新途径;五是开展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行动,全州计划建设稻谷、玉米、马铃薯示范基地各1万亩;六是全州计划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450万亩以上,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七是努力挖掘山区、半山区粮食增产增收潜力,在全州1600-1900米海拔最适宜区进行烟后套种玉米8万亩。
二、关于差别化应对耕地“非粮化”现象的问题
一是在明确耕地“非粮化”类别的基础上,结合“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粮食安全原则,以及国家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每个类别的管制措施与处置办法。二是围绕“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2021年,全州501.31万亩耕地用于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杂粮的242.5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8.38%;用于种植蔬菜的161.9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3%;用于种植水果的62.3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2.44%;用于种植中药材的12.4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48%;用于种植其它经济作物的22.0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4%,总体来说,楚雄州符合“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的要求;全州357.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杂粮的242.55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67.86%;用于种植蔬菜的98.91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27.67%;用于种植水果的12.34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3.45%;用于种植花卉的3.62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的1.01%。总体来说,楚雄州基本符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全州168.63万亩高标准农田用于种植水稻、玉米、小麦、油菜、杂粮的113.63万亩,占高标准农田面积的67.39%;用于种植蔬菜的50.86万亩,占高标准农田面积的30.16%;用于种植水果的2.85万亩,占高标准农田面积的1.69%;用于种植花卉的1.29万亩,占高标准农田面积的0.76%,总体来说,楚雄州离“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们将稳步有序进行调整,最终实现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三、关于兼顾农业生产区位要求与传统特色产业的问题
一是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兼顾农业生产区位要求与传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优化产业结构。在确保粮食面积只增不减,守好耕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人们对农产品的多方面需求和部分农产品生产供给受市场需求影响等因素,统筹兼顾农业生产区位要求与传统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现状,合理调整种植结构,积极引导农户进行粮经轮作增加种植收入。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优质稻谷、杂粮杂豆和薯类等高原特色粮食产业发展,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生产供给。突破单纯的种粮模式和效益低的实际,积极尝试创新高产栽培技术。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探索不同的高产高效搭配模式,既要稳定粮食产量又要使农民增收,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积极开展冬季农业生产,扩大鲜食蚕(豌)豆、马铃薯、鲜食大豆、玉米等粮蔬兼用作物生产,增加粮食总量、提高种植效益。
四、关于制定鼓励种粮的经济激励政策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截至目前,全州兑付第一、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7162万元(第一批3749万元,第二批3413万元),第三批2563万元正在兑付中;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4996万元。二是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抓手,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提高小农户种粮综合效益。三是推进价格较高的粮种产业发展,强化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有效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四是通过“粮经轮作”模式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五、下步措施
(一)严守两条“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深入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死基本农田红线、守好耕地红线。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点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现代化和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鼓励高标准农田集中流转。继续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旱轮作、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土壤改良等农业适用技术,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三)挖掘粮食生产潜力。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导向作用,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加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依托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体系,继续开展粮油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和水稻高产攻关行动,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效益。开展烟田套种玉米和林下经济间作套种旱粮,拓展旱粮发展空间。加强智能化、信息化、设施化等新成果在粮食生产领域的转化应用,扩大良种良法良制覆盖面。
(四)细化日常监管。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村规民约,采用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横幅、“村村响”、电视及手机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强化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意识。同时,加强各级日常动态巡查,把清理排查工作贯穿“农转征”批复、用地手续办理等日常工作全过程,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种树等破坏耕地行为,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巡查排查、问题分析、研判交办、联合执法、追溯追责”机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