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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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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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9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2〕79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9号提案的答复
元谋县政协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污染治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楚雄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总结三年行动经验和不足,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重点难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底,全州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311436座、覆盖率达到6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72.04%、38.33%,行政村和自然村污水治理率分别为40.13%、50.62%,12296个自然村1档村庄8条标准不断巩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元谋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元谋县2021年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881座、自然村公厕17座,全县农村卫生户厕达到25915座,覆盖率达到60.5%;建有生活垃圾中转站9座,运输车13辆,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64%;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4.4%,行政村及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36.36%、32.5%。
三、关于你们提出的建议
(一)关于强化宣传的问题。楚雄州历来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宣传引导工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风文明建设、青春文明行动、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支持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等主动参与整治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和农民合作组织等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服务组织,支持其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和后续管护工作。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曝光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全州广大农村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人人参与、人人共享整治成果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楚雄州已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美丽村庄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开展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行动,将会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倾斜各块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渐带动全州。目前正在制定方案、示范点申报筛选过程中。
(三)关于因地制宜治理污染源的问题。一是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楚雄州在《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提出要分区分类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优先治理“五江七河”干流沿岸、大中型水库周边、交通主干道沿线、进入A级以上景区道路沿线和景区周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旅游村等周边环境敏感区域镇区生活污水。同时,要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城关镇及乡镇镇区周边农村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或适度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收集处理;常住户100户以上的自然村采取集中处理方式;地处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措施因循就势处理。二是因地制宜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楚雄州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选用片区处理、县域处理、镇村处理等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鼓励市场化运作处理、政企合作处理、村企合作处理及农户自行无害化处理等。合理布局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鼓励相邻县市、乡镇共建共享终端处置设施。推动各乡镇镇区配置垃圾收运车辆,并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有条件的建设压缩式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推动各村组建设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池、箱)全覆盖,合理确定设施位置,尽量做到防雨、防火、防风、防渗、卫生。同时,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设施。扩大供销合作社对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探索“供销合作社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新模式,逐步建立废弃物资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四)关于创新模式,规范运作的问题。为破解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投入资金少的难题,楚雄州进一步强化完善投融资机制,构建了财政安排一点、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一点、吸引社会资本注入一点、动员社会力量支持一点、村集体资金拿出一点、群众投工投劳自给一点“六个一点”资金投入机制;同时,鼓励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国土整治、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及收益资金等与国有资本平台公司或社会资本公司合作,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目前,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禄丰、大姚、双柏、牟定、元谋、武定等6个县市洽谈并合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水两污”项目共计11个,项目合作模式以PPP、BOT、TOT模式为主,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5亿元,目前已完工项目1个、在建7个、准备新开工3个。
(五)关于建立配套制度机制的问题。首先,中央、省、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市统筹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可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聘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开展乡村保洁、农村公厕管护等工作,基本解决了保洁员问题。其次,是关于运营维护费用的问题,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改农经〔2020〕37号)要求,按照“城乡整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到2035年,建立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方案中明确提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运营主体、农户等6类管护主体承担。楚雄州永仁县宜就镇积极探索推广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宜就模式”,推行“乡镇党委政府+村党总支和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党支部”的“1+3”综合管理模式。将行政事务转化为社会化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乡村基本管理服务事项交由物业公司运营,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管理模式,推动管理专业化,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市场化运作、长效化管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