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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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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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2〕57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推进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
为深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8〕4号)和国务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主体责任,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结合楚雄州实际,全面推开耕地保护的“田长制”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以田长制为重要抓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行党政同责、清单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严格考核,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有力支撑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建立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
到2023年底,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协同有力、激励科学、监管到位的田长制管理保护体系和良好运行机制。
到2024年底,建成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及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合理,全面完成全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二、组织机构与机制
一是起草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田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州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州、县市两级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田长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高位推动、责任明确、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田长制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农业农村局会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实行四级田长制。全州实行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田长制。州、县市、乡镇设立双总田长,分别由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田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田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组设专管员。实行田长网格化责任区域管理,州级田长以县市为单元,县市级田长以乡镇为单元,乡镇级田长以村(社区)为单元,村级田长为本村(社区),村组网格管理员责任区域为本村民(居民)小组。
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田长调度制度,总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议,田长不定期研究调度工作。建立部门协同制度,州田长制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研究2次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建立田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本级田长制办公室每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上一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州田长制办公室汇总各县市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后上报州委、州政府。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州田长制办公室对各市县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考核。
四是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三、关于实施“田长制”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以及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和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全社会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田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各级田长名单,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设置田长公示牌。加强田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营造推行田长制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严格考核监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四、加强巡查监管方面
(一)州、县(市)田长。每年至少调度2次田长制实施情况,至少对责任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2次巡查。组织对责任区总田长(田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年末向总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落实情况。
(二)乡(镇)田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保护工作巡查、检查,及时处理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定期召集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对村(社区)田长、村组专管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年末向总田长报告耕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落实情况。
(三)村(社区)田长。定期组织人员巡查责任区耕地,结合网格化巡查防控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包括强占多占、非法转让等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规占用耕地植树造林、挖塘养殖,非法建窑、建坟、填埋、采石、采矿、挖沙、取土、排放污染物、堆放固体废弃物等破坏耕地行为)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等行为,及时向乡(镇)田长报告;协助有关单位开展违建拆除、调解纠纷;协助指导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理农房报建手续;对地块承包人、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杜绝破坏、撂荒、改变种植结构等现象的发生。
(四)村组网格管理员。负责定期巡查责任区域耕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检查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行为,紧急情况随时报告。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各地块承包人、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厂、建窑、挖沙、取土、养殖、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破坏行为,要及时进行劝诫,劝诫无效的要迅速向村(社区)田长报告,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管护工作。
目前,已完成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楚雄州田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楚雄州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等文稿的起草工作。2022年6月8日,《楚雄州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州政府第10次常务会审议后,于2022年6月21日在第38次州委常委会上获得通过,目前正按文件审批流程送审。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和吸纳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推行“田长制”的过程中抓好落实。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