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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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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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的答复
楚农复〔2022〕67号
对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04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机器具安全使用培训和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农业机械器具销售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产品,严禁低劣假冒、设计上有缺陷,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产品流通销售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2000年进行了修订实施,目的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了监督抽查、市场监管、质量调查等一系列监管手段,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对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加强质量监管。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和职能职责依法开展了农机质量抽查,合力加强农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规宣传引导。通过走村入户、集中宣传、发放资料、接受咨询以及张贴消费警示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农机购买、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维权技巧等常识,提高农机消费者的法律水平和维权意识。二是加强市场规范巡查。依托云南工商一体化系统,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对农机具经营户开展全面清理和检查行动,了解其是否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等制度,是否按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不合格产品退市、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自觉抵制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经营行为检查。检查经营户所售农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具备“3C”质量认证标志,促销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及售后服务责任是否履行,严厉打击农机具经营户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机具市场经营环境。四是加强维权环境保障。通过大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社会民众共同参与维权保障工作;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及“一会两站”维权渠道作用,畅通举报投诉热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专人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也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有力促进了农机质量的整体提升,为农机化高效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21年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0〕1号)以及《2021年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对楚雄州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主体(包括企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按照2020年以前设立的市场主体的3%比例共抽查了经销企业48户,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农机经销企业及时进行整改。除此之外,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每年3月15日组织开展农机质量宣传。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识别、农机三包规定、农机质量投诉流程、农机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2021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围绕“稳粮保供提质护农”主题,持续打造“农机3·15”活动品牌。通过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增强质量主体意识,遵纪守法、积极创新、提升质量、诚信经营,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高质量的农机产品和优质服务。进一步增强农机用户维权意识、维权能力和安全使用农机意识,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农机销售和服务中的侵权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力量,采取问询查证、实地抽查、现场跟踪、集中座谈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机具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等调查,确保农业机械安全质量。三是组织开展获证农机质量专项检查。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推广站在重要农时季节和农机销售旺季,开展获得推广鉴定证的农业机械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相关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障能力及执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和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机具生产、销售、鉴定、获推广鉴定证后管理现状,及时清理、注销已停产企业和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四是扎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工作。认真贯彻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电话(设在州县农机推广站),认真受理和调处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力争事事有解答、件件有回声,切实维护购机农户和农机生产企业合法权益。
在下步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提升农机的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大对农村农业机械安全使用学习培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范操作使用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避免和减少伤人情况发生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把安全生产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
2022年1-8月份,全州4个有资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55人,对驾驶员规范驾驶进行理论和实作培训,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做好安全驾驶拖拉机源头管理工作。全州农机监管部门共开展各类技术培训班、演示会117场次,培训农机操作人员4411人,下派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合作社、农机作业现场开展技术指导服务1023次,指导农机操作人员30589人次。同时加强对经销企业销售店铺的监管,要求经销企业销售店铺建立农机具购销台账和安全操作培训台账,加大对农民群众和购机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可追溯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通过不同形式的检查指导和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农机使用者的安全操作意识,达到规范操作使用农机具,避免和减少伤人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购机补贴资金的大幅度增加,全州农业机械的拥有量也在大幅上升“十三五”以来的7年,全州共争取到中央购机补贴资金26221万元,购置农机具85259台/套(未包括本年度),受益农户70643户,带动农户投入购机补贴资金71996万元。农业机械的拥有量也从2015年的69万余台/套增至2021年底的76.5万余台/套,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压力任务也随之增大。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2022年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楚雄州2022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2年楚雄州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2022年楚雄州农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楚雄州农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措施文件,但由于农业机械分布的广泛性、农机具操作者的特殊性和监管教育培训人员缺乏等一系列因素,使得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使用监管还存在不到位情况,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农业机械操作者的主体责任,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业机械操作安全培训的方式方法,加大农业机械安全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落实重点时段督查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农业机械操作者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