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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0-11120015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1-12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农复〔2020〕82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

何存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源头治理逐步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情况

农药包装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我省于2019年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我州禄丰县、元谋县被列为试点县。一是源头管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楚雄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推进、精准施药,实施、化学农药替代,优化、农药使用结构,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等措施,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增效,从而相应减少我州农药废弃包装物产生量。二是排查整治。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监测调查和回收处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2019年在全州设置了65个调查点,据各县市进行统计,我州农作物种植以玉米、水稻、蔬菜等为主,使用的农药品种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经过调查得出楚雄州预计农药废弃包装物存量合计493.906吨,回收263.4吨,回收率53.33%。三是安全处置。集中收集、贮存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要依法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目前我州尚无此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经收集的废弃农药包装物要按规定运输至昆明具有相应资质企业进行处置。今年我州元谋县、禄丰县被列为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试点县,为持续推动元谋蔬菜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绿色农业持续发展,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0年安排“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资金50万元,在城区遴选5家规模大、信誉好的农药经销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试点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群众积极性高涨,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农业面源污染减轻,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处理率100%。基本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1年初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长效机制。

二、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相关制度、规定

农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代码为900-041-49),按照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制定。”按法律效力相关规定,应按土壤法规定执行,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废弃农药包装物管理的具体法律法规。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是保障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会积极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引导整合多方资源。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需要。二是推进回收网络建设,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根据当地产业布局情况,积极规划建设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站点,形成多级回收网络,提高回收率,积极开展对接服务,有效连接使用者与回收企业。三是提升宣传引导效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让企业和农户真正认识到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的危害性,切实转变观念,提高主动回收的行动自觉,让开展农药废弃物回收成为社会共识,以点带面,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感谢您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