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0-111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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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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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7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农复〔2020〕85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87号提案的答复
姚安县政协活动组各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很好,切实反映了当前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关于你们提出的几个意见,下面逐个回复。
一、关于加强农用地膜废弃物的防治意见
(一)出台我州农膜回收实施意见。州农业农村局同发改、财政、工信、生态等6部门于2019年12月10出台《关于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楚农通[2019〕197号),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目前我州南华县制定了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实施意见,牟定县、禄丰县部分种植专业合作社与县烟草公司合作,开展烤烟种植户农膜回收补贴尝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州有回收企业(户)6个,加工企业(户)9个。
(二)鼓励多渠道、多途径积极回收农膜,切实提高塑料农膜的资源化利用率。一是通过加大宣传,严格执行地膜新标准,严禁使用厚度0.01mm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证适时揭膜回收。二是积极开展培训提升行动,利用各种技术培训将农业残膜的危害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引导生产种植者积极主动回收、清理农业残膜。三是对田间农业投入品包装回收进行了试点。楚雄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元谋县正在实施中。
二、关于加强农药化肥残留防治的意见
(一)化肥减量行动。紧紧围绕“精调改替”技术路径,先后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三年行动方案》(楚农通 〔2018〕94号)和2019、2020年《楚雄州化肥使用量负增长行动实施方案》及《楚雄州年度土肥工作要点》,通过分级宣传培训、发放明白纸、建立核心示范区、现场观摩、督导检查等多种形式,狠抓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推广使用新型肥料和新技术(果蔬水肥一体化),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鼓励和支持农民大力积造使用农家肥,增施商品有机肥,实施农作物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养地作物等减肥增效集成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有效遏制了全州化肥使用量增长的势头并向负增长目标迈进。全州化肥施用量实现了负增长。2019年,全州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面积417.1万亩、推广应用缓(控)释配方肥2700吨、种植绿肥(苕子、苦草、蓝花子、苜蓿等)23.29万亩、秸秆还田面积175.09万亩、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面积达34.77万亩、组织实施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19片面积76.18万亩,全州化肥施用量(折纯)15.35万吨,比上年减少0.49万吨,减3.09%;施肥强度22.54千克/亩,比上年减1.18千克/亩,减5%,保持化肥用量和施肥强度“两降”,连续三年实现“双减”。
(二)农药减量增效情况。引导农户重点在“控、替、精、统”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三减一提”(即减少施药次数、施药剂量、农药流失,提高防治效果)。全州十县市在4月份制定并实施《2020年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2019年,全州建立43个田间观测场和已经建立的乡镇测报点,创建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105个,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12.56万亩,辐射带动面积98.74万亩,病虫害累计防治815.32万亩次,累计绿色防控面积242.96万亩次,基本做到了科学施药、精准施药,减少了农药使用量农药使用总量2284.61吨,同比减24.47吨,减1.06%,亩平均使用折百量432.5克,同比减1.23克,减0.28%,实现了连续3年农药使用量持续减量。
三、关于加强不可降解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防治的意见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决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收官战切实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和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全力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6月底,全州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323个、垃圾中转站38个,配置道路清扫车、垃圾装载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专业机械和车辆237台,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州所有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00%,所有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所有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全面完成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治理销号率达100%。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方案》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启动农村黑臭氧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6月底,全州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60座,污水处理厂(站)83个,建设污水管网683.49公里,67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为72.04%;10县市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8个县市专项规划一次性通过专家审查;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村庄累计达500个,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自然村达到1859个。
四、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的意见
(一)受污染耕地治理情况。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民群众生体健康安全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最根本出发点。楚雄州受污染耕地总面积62820亩,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不容乐观,楚雄州农田土壤污染问题面临较大挑战,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即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举措也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拓展农业生态动态功能,全面建成绿色农业强州的必然要求。楚雄州农业农村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职,加大力度,开展工作。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2020年6月29日,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推进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进行验收,经质询讨论,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云南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验收。标志着我州已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为下一步落实耕地分类管理,跟踪监测与评价、动态调整等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修复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动计划》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分别于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13日召开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会议,州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4月17日根据省级安排和要求结合楚雄州的实际情况对全州十县(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县(市)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时间节点。通过州级农业农村部门点对点指导,各县(市)采取深翻耕、优化施肥、水分调控、喷施叶面肥等措施对轻中度受污染耕地进行治理,到2020年9月30日止轻中度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5.4826万亩,完成任务数5.851万亩的93.70%。
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还林还草。重度污染耕地的工作安排布置与轻中度受污染耕地一并安排,通过对重度污染耕地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等措施到2020年9月30日止重度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3820.11亩,完成任务数4310亩的88.63%。
(二)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情况。一是全面推行种、养殖生产记录档案制度,对生产环节的病虫害防控、疫病防治、用药用肥等投入品的使用进行全面监控。规模种植50亩以上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目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严密排查基地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超标准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和农产品贮藏保鲜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在规模养殖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人挂牌公示跟踪监管制度,全州规模养殖场建立了电子档案。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指导。组织农业执法和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和生产企业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生产者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生产,严格、规范、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三是依法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强化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主体的管理,加强农、兽药经营人员培训,严格审核把关经营许可办理,加强行业管理,开展农、兽药安全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溯源工作。目前,州、县农业执法人员先后检查了农、兽药,种子,饲料生产经营主体,并依据检测结果依法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保障。四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2019年,全州农业农村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68人(次),培训经营人员7021(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10306个(次),整顿市场1509个(次),立案查处违法农资生产经营案件181件(其中:种子59件、农药86件、兽药32件、饲料17件),查获违法农资产品5547公斤(其中:兽药17批1026盒),货值19.23万元,罚款124.81万元,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投入品监管。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