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0-11100012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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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楚农复〔2020〕57号
对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武成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农业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农业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我们非常赞同。
二、为保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加强我州农业种植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一是州级、县(市)及全州辖区范围内103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每个机构配备有2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了州、县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州级和9个县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同时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职责中,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州、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已建立;二是全州9个县及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禄丰县检测站已通过了省级“双认证”,全州已基本建立起以9县市定性筛查为基础的,以州检测中心定量监测为主干的覆盖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三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均已覆盖州、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州、县、乡、村四级监管、检测、执法三大体系机构基本健全。
截至目前,全州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46.99万亩(占二轮承包合同面积204.71万亩的22.95%)。其中出租(转包)41.10万亩、转让0.58万亩、互换2.00万亩、股份合作0.72万亩、其他流转形式2.59万亩,大部分土地流转进入农民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4325个,有社员24.2万户(人),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2个,创建省级示范社82个,州级示范社157个,县级示范社124个;全州有家庭农场859户,全省排名第四位,创建县以上示范家庭农场509户,其中省级12户,州级62户;培育种植、养殖大户分别为4293户、17885户。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畜产品抽检综合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行情况。2016年,由农业厅建设的“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我州积极开展试点推广,组织培训,广泛宣传,围绕“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在规模种养基地全面推行生产、养殖记录档案制度的基础上,指导生产主体录入追溯信息。截至2019底,“云南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可以查询我州143家生产经营主体、100个基地的249个农产品的可追溯信息达1万多条,168个农产品可进行溯源码追溯,实现手机、电脑同时查询追溯信息。
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经过试行后正式上线推广。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下发《楚雄州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健全数据规范,实现数据互通,确保平台稳定,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把楚雄州纳入到全国追溯“一张网”的一部分。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推广方式、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同时,对国家追溯平台有关账号开通和发放工作做了规范和要求。
截至目前,省级和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并未相互兼容。2019年末,全州“三品一标”主体共127家,已完成追溯平台上线66家,在2020年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中,要求到年底其余61家“三品一标”主体全部上线。“国家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已注册主体263个,其中:种植业类主体223个、畜牧业类主体34个、渔业主体1个、其他主体5个。
(二)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质〔2020〕1号)要求,为推进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楚雄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楚雄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全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推行工作。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并将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试行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截至目前,一是建立州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养殖基地目录532个,并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在州级监管目录的基础上,按照辖区内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纳尽纳的原则,建立起本级监管目录,并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监管目录作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重要举措,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执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发放、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应用起来。二是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全州十县(市)均已实施合格证制度。全州有农产品生产企业528个,已实施合格证主体数148个;有合作社1645个,已实施合格证主体数450个;有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1078个,已实施合格证主体数73个。开具合格证7621张,其中由部门印制发放的合格证426张,由生产者自己打印及印刷的719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6944.45吨。
三、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生产者、消费者、市场经营者多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没有引起的高度重视,质量安全意识树得不牢,一些企业和种植基地受市场利益驱使,仅追求数量,不注重农产品品质、质量建设,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在下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将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农产品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力度,加大投入,持续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不断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和保护,大力塑造“绿色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革命”,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工作。督促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主体、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示范带动农产品生产者标准化生产,聚合力量创建楚雄州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推进蔬菜、水果、油菜、茶叶、蚕桑、农作物繁制种、魔芋、花卉、中药材、人工食用菌等10个特色优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着力发挥产业的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作用。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县、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网格化监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型发展。四是推进社会共治共享。全面开展州、县、乡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扎实开展面向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