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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nyncj-/2022-0926005
  • 公开目录: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9-26
  • 标题: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楚农复〔2022〕31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的答复

凌世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投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楚雄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总结三年行动经验和不足,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重点难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底,全州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311436座、覆盖率达到6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72.04%、38.33%,行政村和自然村污水治理率分别为40.13%、50.62%,12296个自然村1档村庄8条标准不断巩固,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关于加大农村垃圾处理财政支持的问题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卫队伍建设按照财政事权划分原则,由各县市负责,但楚雄州党委、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州级财政在财力保障十分困难的前提下,每年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农业农村资金,支持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改善。其中:2020年安排州级专项扶贫资金15370万元、2021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303万元、2022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8608万元。中央、省、州衔接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市统筹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其中:可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聘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开展乡村保洁、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保护等工作;同时,按照《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集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指导意见》(楚人居办〔2017〕16号)要求,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集镇生活垃圾收费按照“居民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庄生活垃圾收费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目前,楚雄州所有农村基本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村庄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3元收取,也有按户进行收取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垃圾转运费用。

三、关于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建设力度的问题

当前经济持续下行、减税降费因素等造成财政“三保”困难、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加之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加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各级财政已无力在现有的资金保障状况下进行提标扩面。但在此情况下,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州级专项扶贫资金15370万元、2021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303万元、2022年安排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8608万元,资金由各县市统筹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领域。另外,楚雄州积极包装争取中央和省项目资金,但目前中央和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集中在九湖流域和25个边境县,楚雄州争取难度较大,2018年以来仅争取到中央预算内2020年、2022年武定、牟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共4000万元,用于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楚雄州鼓励各县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国土整治、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及收益资金等与国有资本平台公司或社会资本公司合作,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禄丰、大姚、双柏、牟定、元谋、武定等6个县市与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洽谈并合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水两污”项目共计11个,项目合作模式以PPP、BOT、TOT模式为主,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5亿元,目前已完工项目1个、在建7个、准备新开工3个。

四、关于加大已建成农村公厕后期运营管护经费支持力度的问题

中央、省、州衔接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市统筹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可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聘请乡村公益性岗位,专项开展乡村保洁、农村公厕管护等工作,基本解决了保洁员问题。

关于运营维护费用的问题,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发改农经〔2020〕37号)要求,按照“城乡整合、服务一体,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协同推进”的原则。到2035年,建立城乡一体化管护体制基本健全,权责明确、主体多元、保障有力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农村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基本到位;方案中明确提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组织、运营主体、农户等6类管护主体承担。楚雄州永仁县宜就镇积极探索推广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宜就模式”,推行“乡镇党委政府+村党总支和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党支部”的“1+3”综合管理模式。将行政事务转化为社会化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乡村基本管理服务事项交由物业公司运营,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管理模式,推动管理专业化,实现了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常态化治理、市场化运作、长效化管控。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