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2-092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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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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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楚农复〔2022〕24号
对州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者强春等9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支持南华县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设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环境卫生短板弱项重要抓手。坚持以农业农村为根,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文化特色为魂,以富民兴村为要,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全州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试点创建的指导意见》(云发改农经[2022]340号),就开展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提出了全省性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试点目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创建机制、保障措施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由于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形式,要求高、投入大、创建内容多,情况复杂,有涉及农田方面的政策、空间规划的政策、投资导向的政策、产业发展的政策、文化旅游的政策等等,为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省里面决定,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方开展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出既符合农村实际,又可持续发展,而且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发展路子之后再全面推开。目前,全省只在部分地州开展试点创建工作,我州条件还不够成熟,没有得到批准开展试点创建。但你们提出的建议是好的,我们将在下步的工作中加强汇报对接,打牢基础,做好工作,争取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早日落地彝州大地,造福彝州人民。到那个时候,州农业农村局将会按照自身的职能职责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好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
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州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州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广大农村的建设工作一定会有较大的改善和提升。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也一定会在楚雄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