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nyncj-/2020-111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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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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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楚农复〔2020〕30号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金之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要求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以来,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多措并举,切实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第一场硬战,高位推进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州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提升。到2020年上半年,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1086个行政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的行政村达到了100%;创建省级卫生乡镇70 个、卫生村781 个,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行政村占比分别为67.96%、58.4%;创建国家森林乡村28个,组织申报省级森林乡村105个,完成营造林14.117万亩;成功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24个;完成了中国彝 乡·建筑记忆(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和普查成果专家审查,精选具有保护价值的73座古建筑和3个古村落进行收录;完成了2448.594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及2020年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584户的住房改造,农村饮水、电、网等得到提升改造,群众关心的民生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巩固提升;全州拥有卫生户厕338527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238087座,全州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68.52%,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48.19%,楚雄市和禄丰县2个二类县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分别为81.16%和83.00%;全州共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60座,污水处理厂(站)83个,建设污水管网683.49公里,67个乡镇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覆盖率为72.04%;10县市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8个县市专项规划一次性通过专家审查;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重点村庄累计达500个,有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自然村达到1859个;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323个、垃圾中转站38个,配置道路清扫车、垃圾装载车、垃圾清运车等环卫专业机械和车辆237台,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州所有自然村建立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00%,所有自然村建立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所有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全面完成1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治理,治理销号率达100%;全州9县1市全面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把村庄布点规划作为专题规划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前期调研,划定了“三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城乡建设用线),为全面开展村庄布点规划打下了基础。
二、2020年资金投入情况
据州财政局统计,2020年我州共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5.6亿元,其中:
(一)下达中央车购税补助23,9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和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7,185万元,“直过民族”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2,723万元。
(二)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811.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953.3万元、省级资金5,563.26万元、州级资金1,295.38;主要用于四类非四类重点对象和农房抗震改造。
(三)下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6,672.61万元,其中:中央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2,908座)补助1,316.32万元、中央建立管护机制资金1,887.33万元、省级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127座)补助1,270万元、省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4,974座)补助2,198.96万元。
(四)下达中央农村环境资金2,160万元,中央中小河流治理资金960万元,中央山洪灾害防治资金39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21万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采纳您提出好建议,坚持“政府引导、财政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积极争取资金投入,补齐乡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等短板。一是主动研究、准确把握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导向及重点,找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切入点,积极汇报协调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特别是要根据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将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将整治项目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二是抓住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机遇,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项目策划、包装,提升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争取实施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债券项目。三是持续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争取已经申报的12个2021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储备项目进入农业部明年投资计划。四是结合打造美丽乡村,发展全域旅游,策划包装一批乡村旅游项目,积极做好宣传、推荐,通过实施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是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推进乡镇以“居民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村庄以“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等筹资筹劳政策,积极动员村民投资投劳。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我州“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袁瑞东 0878—312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