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财农〔2021〕57号
相关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21〕11号)和《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楚发〔2011〕5号),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从州级“巩固脱贫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下达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资金545万元,用于兑现2020年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及计划、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各县市要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2020年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进行奖励兑付,积极做好2021年认证申报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楚雄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资金下达表
2.楚雄州2021年农产品质量认证奖励资金计划 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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